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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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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2013年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内蒙古农业大学,教育部代码:10129。

  学校类型:学校是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之一,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学校已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研究生(博士、硕士)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成人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系。

  学校地址:本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

  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包头市土右旗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各英汉双语授课专业要求为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招收男女生比例: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招收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执行。

  录取规则:

  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科目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以150分计),并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口语成绩良好以上。

  对报考我校英汉双语授课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以150分计)。

  对报考我校农业水利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土木工程、测绘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工程、水利类等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要求80分以上(满分以150分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10%的比例范围内,视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学校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考生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方式。对于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

  同等条件下,依次按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相关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凡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我校承认的相关省(市、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课成绩合格和文化课达到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按投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报考我校对口高职美工设计类本科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本科专业课合格线后方可报考。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从高到低排序。

  2013年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教育部精神继续执行《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办法》,通过学校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布的考生,方具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资格。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各队人员需要及体育术科成绩择优自主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各省级招生办批准之后,办理录取手续。

  学历证书:颁发内蒙古农业大学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收费标准: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imau.edu.cn

  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imau.edu.cn

  咨询电话:0471-4311359 4300730 传真:0471-4314078

  监督电话:0471-4309279

  E-mail: nndzsb@163.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010018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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