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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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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单招简章

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探索多样化选拨人才机制,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认真做好我院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

1.指导思想:通过单独招生,充分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培养专业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高技能职业技术人才。

2.录取原则:高职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1.已参加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符合普通高考录取条件的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且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未参加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须于高职单独招生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补办高考报名手续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计划

(名)

学费(元/年)

备注

1

会计

3

文理兼招

55

4140

 

2

物流管理

3

文理兼招

55

4140

 

3

商务英语

3

文理兼招

55

4140

 

4

法律事务

3

文理兼招

55

4140

 

5

连锁经营管理

3

文理兼招

55

4140

 

6

老年服务与管理

3

文理兼招

55

4140

 

7

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

3

文理兼招

55

4140

 

8

电子商务

3

文理兼招

55

4140

 

9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文理兼招

55

4140

 

10

旅游管理

3

文理兼招

55

4140

报考条件:体貌端正,无传染病史;女生身高1.60米、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11

空中乘务

3

文理兼招

40

4140

报考条件:体貌端正、无传染病史;女生身高1.62-1.72米、男生身高1.72-1.85米;单眼裸视力0.7(含)以上( 环形视力表),无色盲、色弱;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听力正常;形体匀称;无慢性病史;无犯罪史 。      

12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文理兼招

50

4140+技能培训费待定

 

13

制冷与空调技术

3

文理兼招

50

4140

 

14

商检技术

3

文理兼招

50

4140

 

15

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

3

艺术类

40

6800

 

合计

780

 

 

备注:以省教育厅正式公布计划为准。

 


 

四、报名与志愿填报

(一)报名

1.报名交费时间:2014年1月15日-20日网上报名交费。

2.报名形式: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远程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http://old.jseti.edu.cn/ddzs/

4.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语数外联考测试费45元),考试费支付成功后即报名成功。

5.考生所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责任自负。有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二)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填报五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多填无效。

(三)资格审查流程  

1.学院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信息对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核。

2.学院将经过审核后的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3.学院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报名考生数据。

五、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六、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养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一)文化联合测试

文化联合测试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考试工作由各省辖市招办组织进行,具体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进行。

文化联合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以A、B、C、D四个等级的形式呈现。

录取时学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等级进行级差折分,A级每科95分、B级每科80分、C级每科65分、D级每科50分。

(二)综合素养测试

凡参加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综合素养测试的考生,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的等级要求必须达到2C等级以上,艺术类专业、体育特长生对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的等级不作要求,但必须参加测试。

凡报考旅游管理、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除参加综合素养测试外,还需参加专业面试。

凡报考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素描和色彩。

综合素养测试形式为笔试形式,总分200分,专业面试和技能测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凡报考旅游管理、空中乘务和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专业的考生,专业面试和技能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不予录取到以上3个专业。

(三)考试安排及相关要求

1.文化联合测试

(1)考试时间:2014年  3 月 17 日(星期一)

(2)考试地点:各省辖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2.综合素养测试

(1)报到时间:2014年4月19日(星期六)16:00之前,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文化联合测试准考证到学院报到,领取“综合素养测试”准考证,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综合素养测试。

(2)考试时间:2014年 4 月 20日(星期日)。

(3)考试地点: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

七、收费标准

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45元/考生,报名时网上支付)。

综合素养测试费60元/生,艺术专业加试费60元/生(素描和色彩各30元),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费60元/生,在到学校报到参加考试时缴纳。

八、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1.学院在2014年高职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体育特长的考生30名。(此招生计划包含在高职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2.体育特长生计划表

 

类别

项目

人数

体育特长生

田径、篮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

30

     3.参加体育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需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单独招生体育特长生登记表》,填写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获奖证书等)于2014年 1 月 20 日前通过EMS回寄至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2014年3月21日到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领取加试准考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3月22日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4.凡通过学院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加试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素养测试”。

    5. 体育特长考生的专业加试,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限报一个项目。(具体报名条件、加试内容及时间安排1月15日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查看)。

九、政策性加分

(一)国家政策性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4.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

5. 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备注: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国家政策性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二)学院政策性加分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按等级进行级差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

备注:学测等级加分由省考试院统一提供数据,不需要考生另外提供材料。

(三)政策性加分审核

1.申请国家政策加分项目考生需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填写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 3 月 10 日前通过EMS寄至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备案,综合素养测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2.政策性加分情况,由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十、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一)录取总分:文化联合测试折合分+综合素养测试+政策性加分;

(二)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照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三)艺术类测试合格的考生,按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综合素养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四)体育类特长生按特长生计划单独进行录取。录取时,按照综合素养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十一、日程安排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1月5-15日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

备。

1月15日前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1.公布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简章。

2.公布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加试项目与时间安排。

1月15日-20日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支付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old.jseti.edu.cn/ddzs/

3月17日

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参加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

3月21日

体育特长生报到

3月22日

体育特长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4月2日

公布综合素养测试方案及体育特长生合格名单。

4月10日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1.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2.具备参加综合素养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3.综合素养测试具体安排。

4月19日

考生报到

4月20日

考生参加综合素养测试

4月22日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综合素养测试成绩。

4月22日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4月25日前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4月30日前

  •  

十二、监督机制

1.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学院党委的行政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加强对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高职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职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三、违规处理

凡在高职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四、相关事宜

1.高职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高职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将参加学院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五、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  邮政编码:211168

2.咨询电话:400-040-1156    传真:025-52710208  

3.E-MAIL:jsjmzb@163.com

4.学院网址:http://www.jseti.edu.cn/

5.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jb.jseti.edu.cn/

6.报名网址: http://old.jseti.edu.cn/ddzs/

十六、本简章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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