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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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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江苏)

一、高校代码:1156(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1566(海外本科直通车)

1656(中外合作办学)

二、高校名称: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三、高校性质:省属院校

四、办学性质:公办

五、办学层次:专科

六、办学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江宁校区)

 南京市光华路石门坎104号(光华校区)

七、报考条件:

1.以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为基础,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2门选测科目需达到C级(含C级以上)等级,即2C4C1合格;报考特殊类型专业的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需达到考试院要求最低等级,即4C1合格;报考海外本科直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选测科目需达到D级(含D级以上)等级,即4C1合格。

2.选修、必修测试科目:不限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外语专业招生要求:英语(非外语专业招生对外语语种无要求)。

八、录取规则:

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以省教育考试投档比例为准。

3.普通类专业按照“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录取。

4.艺术类考生需参加全省统考,且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需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体育类考生需参加全省统考,且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需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对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

九、新生入学:

1.学院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定的录取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2.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个人纸质档案(须密封),报到时移交给学院。如毕业学校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则向学校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3.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所带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院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对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学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十、收费标准:

1. 普通类专业:4140元/年、由教育厅主导与国外合作嵌入式专业5700元/年;

2. 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3. 体育类专业:4140-6800元/年;

4. 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8340元/年;

5.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3000--15000元/年。

十一、证书颁发:

符合学院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江苏省教育厅验印、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十二、招生咨询电话和网址

联系电话:025-52710208(兼传真)   400-040-1156       52710218     52710228

院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180号(江宁校区)

邮政编码:211168

院校地址:南京市光华路石门坎104号(光华校区)

邮政编码:210007

学院网址:www.jseti.edu.cn    

招生网址:http://zjb.jseti.edu.cn

E-mail:jsjmzb@163.com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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