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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结合2011年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东南大学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东南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南京,占地面积6300多亩,建有四牌楼、九龙湖、丁家桥等校区。
东南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素以“学府圣地”和“东南学府第一流”而广受赞誉。东南大学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三江师范学堂。1921年经近代著名教育
经过一百多年的创业发展,如今的东南大学已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要特色,理学、工学、医学、文学、法学、哲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二、办学特色
1、注重学科专业建设,优质教学资源丰富。我校现设有75个本科专业,主要依托5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0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经过包括10名院士、30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500多名博导在内的2400多名教师的辛勤耕耘,形成了丰富的专业办学资源。各专业在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平台和大类学科基础课程平台的基础上,以二级学科口径为主,按照专业内核要求,精炼教学内容,追踪学科前沿和实际应用,构建专业主干课程(群);按照灵活专业适应的原则,构建专业方向课程,形成了科学先进的课程体系。学校共有23个专业入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40门课程入选国家精品课程,6个实验中心入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建设点,11个团队入选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正在建设1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8项改革荣获近两届国家教学成果奖。
2、注重教学改革,培养模式先进。充分利用我校以工科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的优势,按照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融合的理念,以 “加强通识基础,拓宽学科基础,凝炼专业主干,灵活专业适应”的总体思路,实施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培养模式和“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自主研学、网络助学”四位一体的教学模式,精炼课堂教学,强化实践教学,活化自主研学,拓宽网络助学,强调学生获取运用知识与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大力推进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作等活动,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学校的优质资源条件,多学习,多实践,提早进入科研活动,使学生具有明显的专业特长和创新能力。
3、实行灵活的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给学生更多的选择权和选择空间。学生在教学计划的框架内,可根据自身的学习基础选择课程和学习进程,以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热情,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入学一年后,符合学校“转系、转专业类实施办法”的学生可按自己的志向提出转系、转专业类申请,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可转系或转专业类学习。实行大类招生和大类培养的专业,学生还可在专业分流时,根据分流方案在专业大类范围内选择专业。学生修完专业规定的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的必修学分后,可以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自主选择本学科的专业方向。允许学生在取得规定的学分后提前毕业,也允许延长学习年限、在弹性学习年限内分阶段完成本科学业。
4、致力培养卓越创新人才,为优秀学生脱颖而出创造有利条件。学校坚持因材施教,构建了由点到面、立体交叉的优秀生培养格局。成立了以杰出校友、著名物理学家吴健雄先生命名的“人才培养特区”吴健雄学院,学院面向大工科优秀学生选拔成立“高等理工实验班”,实行本研贯通培养;面向电子信息类、机械动力类优秀学生选拔成立强化班,实行“2+
三、办学地点、学习形式和证书
1、学校全称:东南大学
隶属单位:国家教育部
学校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四牌楼二号
2、办学性质:公办重点本科
3、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4、基本学制:四年、五年、七年
5、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东南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东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四、招生计划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计划数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访问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或向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五、报考和录取
学校继续在各省(市、自治区)当年度高校招生工作文件要求的范围内进行招生工作。
1、报考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东南大学。
2)江苏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物理或历史科目的等级必需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需达B级或以上等级;报考医学类专业(生物工程专业除外)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需达2B级或以上等级。江苏省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同等情况下,学业水平测试4门必测科目级别为全A的考生优先。
3)我校艺术类专业面向江苏、浙江、江西、山东、福建、湖南、湖北七省招生,文、理兼收。江苏省考生参加江苏省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其他省份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若考生所在省组织统一的专业课考试,考生仍需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4)学校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5)学校继续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优秀中学生中招收保送生。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11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6)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首批招收少年大学生的学校之一,今年将继续招收少年大学生。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11年少年生招生简章”。
7)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考生,须经我校考核、确认通过后方可报考。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和“东南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8)根据教育部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学校继续在相关省(自治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新生的专业将以高考成绩、预科学校的学习成绩、我校自命题测试的成绩为依据择优选择。招生专业我校将委托相关省(自治区)公布。
2、录取规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
2)学校调档比例按不超过计划数的120%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专业之间按“有专业级差”模式进行录取。满分为900分的省(市、自治区)专业级差为5分;其它考分形式的省(市、自治区)为1-5分。
3)对于江苏籍考生,学校根据考生选测科目的测试等级实行加分进行专业投档的录取政策。若物理科目测试的级别为A+,则在考生投档分上加2分进行专业投档;若选修科目中非物理课程测试的级别为A+,在考生投档分上加1分进行专业投档,两项可以兼得。
4)学校实行按志愿录取。在第一志愿考生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方录取第二志愿及以后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5)体检标准:执行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制定的“东南大学招生体检标准”。
6)依照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的规定,录取时按考生所在省的实际投档成绩进行专业投档。
7)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8)录取结果的公布:
a. 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渠道
b. 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b.seu.edu.cn)
考生录取信息以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内容为准。
9)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区生源不平衡和其它特殊情况。
六、新生入学
1、体检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2、收费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1)学费:新生入学报到时预缴全年学费: 普通专业46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年
2)住宿费:600-1200元/生·年(视学生的住宿条件确定)
3、奖励
1)高考奖励:凡高考成绩达所在省份前20名者,奖励20000元/人(不再重复得奖,不限名额,下同);前50名者,奖励10000元/人。
2)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校友奖学金、企业奖学金、课程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获奖金额高,覆盖面广。
4、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大学学业的措施
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前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进校后申请6000元/年额度的国家助学贷款。
2)奖、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设立的奖、助学金。
3)勤工助学:学校设立300万元勤工助学基金,用于支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内适当岗位临时工作的酬金。
4)困难补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可给予一定的补助,解决其生活困难。
5)学费减免: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根据政策减免全部或部分学费。
6)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缓缴学费、住宿费,入学后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7)社会资助。
七、监督和保证
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学校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八、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电话:025-52090271 传真:025-52090273
电邮:zhaoban@seu.edu.cn 网址:http://zsb.seu.edu.cn
九、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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