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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校坚持以生为本的理念,尊重学生个性与兴趣,本着“宽口径、厚基础、强素质、重应用”的人才培养要求,实施按专业招生,学科大类、专业组与专业培养结合的办法,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职业定向和专业选择意愿。具体办法是:
①实行对录取在经济学类各专业(经济学、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财政学、税务、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的学生打通培养,学生在二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加权平均成绩75分,下同)以上,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可在经济学类各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对录取在工商管理类各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的学生实行打通培养,学生在二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可在工商管理类各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
②对录取在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管理科学、工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应用化学,艺术设计、动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五个专业组的学生实行在组内打通培养,学生在二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可在专业组内自主选择相应专业。
③对经济学基地班实行“2+2”培养模式,二年级末实施专业分流,学生可留在基地班完成三、四年级的学习任务,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也可在经济学类和工商管理类各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
④全校各专业学生二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7(加权平均成绩87分)以上,可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申请转至相关专业。
对符合上述条件而转专业的学生,我校不收取任何转专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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