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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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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江苏省句容市长江路3

学校层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

办学类型:公办

国标代码:13103

招生代码:江苏省1206(普通类、艺术类)  1758(海外本科直通车)

                            省外招生代码以各省公布为准

 

学院概况: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创立于1923年,已有88年的办学历史。现为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也是江苏省唯一一所农业类国家示范性高职院。学院主校区位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句容市,占地3312亩,交通便捷。学院设有风景园林、农艺、畜牧兽医、生物工程、信息工程、机电工程、经济贸易、社会科学与艺术等8个系,在校生13000多人。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坚持特色办学,拥有5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形成5大强势专业群,成为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园林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的立项单位。2010年,我院成功承办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农业技能大赛,在此次比赛中,我院5名参赛学生在四个比赛项目中全部获奖,4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自2005年以来,连续六年被省教育厅表彰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被评为首批“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2009年被教育部表彰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被教育部、农业部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农业技能大赛永久赛点。据全国知名评估机构麦可思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咨询公司调查:我院毕业生就业率为98.71%,比全国高职院校平均就业率高6个百分点;自主创业率为3.6%,比全国高职院校平均自主创业率高2个百分点;毕业生对母校的总体满意度为88%,比全国高职院校平均满意度高20个百分点;。我院毕业生以“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录取规则

1、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男女比例不限。

3、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4、江苏省录取规则如下:

(1)所有专业选测科目不限。

(2)普通类、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进档考生按照 “先分数后等级”进行排序,安排录取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3)艺术类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4C(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进档考生,美术类按考生的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音乐类按考生的专业分,按照 “先分数后等级”进行排序,安排录取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5、省外录取规则如下:

对于实行新课改高考方案的省份,按照各省的录取规则执行。进档考生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执行,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调剂到其他专业。由于我院没有专门的清真食堂,请相关的少数民族考生慎重选择。

6、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适当降分或加分投档的政策。

7、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区、市)及我院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招生计划

2011年我院面向山西、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甘肃、新疆等全国19个省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http://www.jsafc.net)查询。

   

收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按4140/年(林业技术和作物生产技术专业2200/年),艺术类专业按6800/年,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8340/年。住宿费按1000/年,公寓式宿舍。

 

奖助学金

学校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其它

1学校招办根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2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考生所在省(区、市)拟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有关证明)、党、团组织关系材料,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3新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预期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1872902228729079287290105

    真:(051187290888

    址:江苏省句容市长江路3

    编:212400

    址:http://www.jsafc.net

QQ咨询群:16882562592459566720082967201006

 

本章程适用于2011年专科招生,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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