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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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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江苏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我校2010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兼顾国家、考生、学校三者的利益。

       第二条 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地址:江苏省句容市长江路3

       3、办学类型:普通、公办

       4、学校层次:全国示范高职院专科

       5、招生计划: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http://www.jsafc.edu.cn)查询。

       6、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按4140/人年,艺术类专业按6800/人年,其海外本科直通车、中外合作办学等培养项目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住宿费按1000/人年,公寓式宿舍。

       7、证书颁发:符合相应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海外本科直通车、中外合作办学根据办学协议由学校或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

       8、就业情况:2009年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9%以上,学校被评为全国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三条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录取原则,思想政治品德主要看考生本人的显示表现。

       1、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3、男女比例不限

       4、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5、对于实行新课改高考方案的省份,按照各省的录取规则执行。同批次进档考生专业按照“先分数后等级”、“专业清”录取规则执行,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调剂到其他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由于我院没有专门的清真食堂,请相关的少数民族考生慎重选择。

       6、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选测科目类型、等级要求及进档考生的录取原则如下:

       (1)、选测科目类型:海外本科直通车、专科一批、专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按照文科类选测科目为历史,理科类选测科目为物理;艺术类兼招(选测科目不限)。

       (2)、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海外本科直通车、专科一批、专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的选测科目等级不限,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3)、艺术类考生按照江苏省规定的等级要求执行,即七门学业水平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4)、普通类进档考生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按“专业清”安排录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艺术类进档考生录取原则:美术类按照考生的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按“专业清”的方式安排录取专业;音乐类按照考生的专业分,按“专业清”方式安排录取专业。

       7、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适当降分或加分投档的政策。

       8、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区、市)及我院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第三章:录取与入学

       第四条 学校招办根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考生所在省(区、市)拟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有关证明)、党、团组织关系材料,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第六条 新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七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预期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奖助学金

       第九条 学校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章  招生咨询方式

第十条 咨询电话:(0511872902228729079287290105

              真:(051187290222

              址: http://www.jsafc.edu.cn

       QQ咨询群:

       16882562(负责江苏省考生咨询)

       59245956(负责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和河南的考生咨询)

       67201006(负责山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广东和广西的考生咨询)

       67200809(负责海南、贵州、云南、甘肃、陕西和新疆的考生咨询)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0年专科招生。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答考生问    

1、你校今年的招生总计划是多少?在全国那些省(市、区)有招生计划?

       答:我校今年面向全国21个省(市、区)招收统招专科3900人,其中江苏2829人,外省1071人。具体招生省(市、区)如下: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和新疆。

       2、你校在哪些批次中有招生计划?去年分数线是多少?

       答:我校在江苏的招生批次有专科一批(普通类、海外本科直通车)、专科二批(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和艺术类(音乐、美术)2009年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别为:普通类专科一批分数线271分,普通类专科二批分数线254分,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二批分数线180分,音乐类224(专业分),美术类379(文化分+艺术分)。不同批次的计划编排在招生考试报的相应类别,请各位考生仔细查阅填报。

       3、你院哪些专业好?

       答:去年40%的新生是因为我院的专业特色而报考。专业无好坏,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就业空间是首要因素。我院专业以一产为主,二、三产热门专业齐全。现代农业完全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种植稻麦棉油,是规模化、工厂化的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毕业生就业都是从事技术工作。详细专业介绍请到学院网站或QQ群咨询。

       4、你院有哪些助学措施?

       答:我院高度重视助学工作,建有完善的“奖、助、贷、减、勤”助学体系,承诺不因贫困而让一个学生辍学。国家和政府奖助学金额度大,受助面宽,经济困难同学都可在家乡所在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还辅以学费减免、困难补助、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措施来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5、新生收费情况如何?

       答:严格按国家政策收费:普通类4140/年,海外本科直通车8340/年,艺术类6800/年,中外合作办学12000/年。学生住宿均为公寓式,6/间,1000/年。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奖励和资助体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和谐校园,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我院已建立了包括奖、贷、助、补、减在内的比较完整的奖励和资助体系,具体有:

一、奖学金

       1、学院人民奖学金:一等奖1000/年,二等奖600/年,三等奖200/年,品学兼优奖400/年,学习进步奖100/年,工作积极奖100/年。

       2、国家奖学金:8000/人年。

       3、学院另设有“温氏奖学金”、“ 法国皇家奖学金”、“ 中林奖学金”等企业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

       已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的省份的生源回生源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6000元。对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只要确属家庭经济困难且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成绩合格者,均可申请。

三、勤工助学

       学院广泛开辟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参加勤工助学获得报酬。

四、各类补助

       1、助学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

       2、困难补助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经济压力,学院每年划拨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学费减免

       对于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免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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