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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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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单招简章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性质的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经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于2013年起实施单独招生,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特制订2015年单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江苏省内已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报名条件:考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目前未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测科目测试补考手续。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元/年

招生科类

总计划1125
(含综合优秀生、科技特长生、校长推荐生)

1

新能源应用技术

3

5300

文理兼招

40

2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5300

文理兼招

40

3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5300

文理兼招

45

4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

5300

文理兼招

45

5

电光源技术

3

5300

文理兼招

55

6

会计与统计核算

3

4700

文理兼招

50

7

国际贸易实务

3

4700

文理兼招

45

8

物流管理

3

4700

文理兼招

45

9

市场营销

3

4700

文理兼招

45

10

商务英语

3

4700

文理兼招

45

11

文秘

3

4700

文理兼招

40

12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5300

文理兼招

50

13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3

5300

文理兼招

50

14

旅游管理

3

4700

文理兼招

40

15

酒店管理

3

4700

文理兼招

40

16

旅游英语

3

4700

文理兼招

30

17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3

5300

文理兼招

100

18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3

5300

文理兼招

40

19

建筑装饰材料及检测

3

5300

文理兼招

40

20

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

3

5300

文理兼招

40

2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5300

文理兼招

45

2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5300

文理兼招

45

23

电子商务

3

4700

文理兼招

45

24

广告设计与制作

3

6800

艺术(美术)

10

25

环境艺术设计

3

6800

艺术(美术)

10

26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3

6800

艺术(美术)

15

27

人物形象设计

3

6800

艺术(美术)

15

28

影视动画

3

6800

艺术(美术)

15

备注:其中文体特长生30名

   (注:单独招生最终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三、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5日至1月20日。

  2、报名形式:网上(或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seea.cn)或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czqgxy.cn)报名并网上支付省联测考试费用;

  (2)现场报名:学院现场报名并支付省联测考试费用。

  考生网上报名确认后,请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A4纸),一份考生自己留存,一份由考生签字后通过邮政快递EMS寄至我院招生处。

  3、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和服从志愿,多填无效。填报的专业只能为同一科类的专业,不得跨科类填报(即文理科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得同时填报)。

  4、收费标准:省联测费45元/生;学院综合素质测试费60元/生。

  参加我院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具体以学院招生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须于2015年4月25日到我院现场确认、缴纳测试费、领取准考证。

  四、考核办法

  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文化测试是省联合考试,由省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综合素质测试由我院组织命题、测试。

  1、 考核形式

类别

文化基础考试

综合素质测试

普通类考生

省联测(语、数、外)

面试

艺术类考生

现场绘画

文体特长生

专项测试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A、B、C、D 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算入总分:A 级95 分、B 级80 分、C 级65 分、D 级50 分。

  2、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

考核地点

备注

文化基础考试

3月30日

考生所属省辖市

具体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安排进行

综合素质测试

4月26日上午8:30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

3、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考生类别

测试内容

测试方式

分值

考试时长

普通类考生

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测试

面试

100分

8分钟/人

艺术类考生

设计基础与表现能力测试

现场绘画

200分

180分钟

文体特长生

体育或文艺方面的专项测试

专项测试

100分

10分钟/人

五、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1月15-20日

考生报名,支付省联测报名考试费。

3月22日-28日

学院招生网公示免文化测试考生名单。

3月30日

考生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参加省联测。

4月21日

学院招生网公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4月25日

考生到学院报到,领取准考证。

4月26日

考生参加学院综合素质测试。

4月底

学院招生网公布考生成绩、录取名单。

 

  六、录取办法

  (一)常规录取办法

  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工作。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到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普通类考生总成绩=省联测成绩+面试成绩+综合加分

  艺术类考生总成绩=省联测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加分

  文体特长生总成绩=省联测成绩+专项测试成绩+综合加分

  1、划线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总成绩,先对各类别考生分别确定录取控制线,再对各专业确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考核总成绩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顺序依次排序;报考艺术类专业的美术类考生单独录取;免文化测试考生单独录取;文体特长生单独录取。

  3、加分办法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同一考生如同时满足几个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的加分。

  (2)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加分:按2015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等级为A的每科加5分,等级为B的每科加3分。

  注: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2月4日前通过邮政快递EMS或直接交至我院招生处审核,面试当天带原件复核;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不需考生提供。

  (二)免文化测试考生录取办法

类型

条件

流程

综合优秀生

1、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的考生;

2、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取得4B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的考生。

考生于1月14日前将《2015年单独招生推荐免试入学考生申请表》与相关证明复印件通过邮政快递EMS邮寄或者直接交至我院招生处。

科技特长生

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大赛,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者,持有证书。

校长推荐生

 

普通高中被推荐的应届毕业生,应当具备条件为:综合素质强,无纪律处分者,且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达4C1合格。

中学于1月14日前将《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学校申请表》、《2015年单独招生推荐免试入学考生申请表》通过邮政快递EMS邮寄或者直接交至我院招生处。

  注:递交材料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可免文化测试(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值的85%折算,即255分),但仍需参加4月26日我院组织的面试,面试通过后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招生网公示一周,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

  (三)文体特长考生的选拔

  1、计划

类别

项目

人数

文艺特长生

声乐、舞蹈、器乐

10

体育特长生

田径、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

20

合计

30

  注: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一个项目。

  2、参加体育和文艺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需于2月4日前将《2015年单独招生特长生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获奖证书等)通过邮政快递EMS邮寄或直接交至学院招生处。

  七、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八、监督机制

  1、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处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的一种方式,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邮寄地址: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施兴老师,联系电话:13063970880。

  本简章由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 院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常州科教城内)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教学楼2205)

  乘 车 路 线:1、常州火车站、汽车站乘2路直达或乘B11转B1;

  2、常州北站(火车站)乘B1直达。

  免费咨询电话:400-990-2878

  QQ咨询号码:2316150423、1341274585、2302821357

  招办咨询电话:0519-86335008、86335009、86335031

  学院官方微博: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浪微博)

  传 真:0519-86335009

  联 系 人:雷老师 施老师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czqgxy.cn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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