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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性质的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经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于2013年起实施单独招生,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特制订2014年单独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发挥示范性院校的办学优势,探索高考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特长或综合素质高的优秀人才。
2、招生原则: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已参加高考报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报名条件:考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均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
招生科类 |
总计划(940名) |
|
常规计划 |
推荐免试计划 |
|||||
1 |
新能源应用技术 |
3 |
4140 |
文理兼招 |
30 |
1、综合优秀生 |
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4140 |
文理兼招 |
30 |
|
3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4140 |
文理兼招 |
30 |
|
4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 |
4140 |
文理兼招 |
30 |
|
5 |
电光源技术 |
3 |
4140 |
文理兼招 |
30 |
|
6 |
会计与统计核算 |
3 |
4140 |
文理兼招 |
30 |
|
7 |
物流管理 |
3 |
4140 |
文理兼招 |
30 |
|
8 |
市场营销 |
3 |
4140 |
文理兼招 |
40 |
|
9 |
商务英语 |
3 |
4140 |
文理兼招 |
30 |
|
10 |
文秘 |
3 |
4140 |
文理兼招 |
30 |
|
1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 |
4140 |
文理兼招 |
45 |
|
12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3 |
4140 |
文理兼招 |
45 |
|
13 |
旅游管理 |
3 |
4140 |
文理兼招 |
45 |
|
14 |
酒店管理 |
3 |
4140 |
文理兼招 |
45 |
|
15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 |
4140 |
文理兼招 |
45 |
|
16 |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
3 |
4140 |
文理兼招 |
45 |
|
17 |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
3 |
4140 |
文理兼招 |
30 |
|
18 |
建筑装饰材料及检测 |
3 |
4140 |
文理兼招 |
30 |
|
19 |
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 |
3 |
4140 |
文理兼招 |
30 |
|
2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4140 |
文理兼招 |
30 |
|
21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4140 |
文理兼招 |
45 |
|
22 |
电子商务 |
3 |
4140 |
文理兼招 |
45 |
|
23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3 |
6800 |
艺术(美术) |
15 |
|
24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6800 |
艺术(美术) |
15 |
|
25 |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
3 |
6800 |
艺术(美术) |
15 |
|
26 |
人物形象设计 |
3 |
6800 |
艺术(美术) |
15 |
|
备注 |
常规计划包含30名文艺、体育特长生。 |
(注:单独招生最终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15日至1月20日。
2、报名形式:网上(或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报名并网上支付语数外联测考试费用,或通过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czili.edu.cn)报名并网上支付语数外联测考试费用;
(2)现场报名:到学院进行现场报名并支付语数外联测考试费用。
3、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五个专业和服从志愿,填报的专业只能为同一科类的专业,不得跨科类填报(即文理科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得同时填报)。
五、收费标准
语、数、外文化联测费: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45元/生,报名时网上支付)。
学院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07〕423号文件,考试费60元/生(考生来我院报名参加考试时现场收取)。
六、考核办法
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基础考试的考核形式为笔试,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的考核形式分科类和考生类别不同而定。
1、考核内容
考生类别 |
文化基础考试 |
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
旅游、酒店专业考生 |
语文、数学、英语 |
专业面试 |
艺术类考生 |
语文、数学、英语 |
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 |
体育和文艺特长生 |
语文、数学、英语 |
专项测试 |
其它普通类考生 |
语文、数学、英语 |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
(1)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由学院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旅游、酒店专业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学生的形体仪表、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等;艺术类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采用现场绘画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和技能等;体育、文艺特长生采用专项测试方式,主要考核考生体育或文艺方面的特长;其它普通类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采用机考方式(全部为选择题),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兴趣、职业核心能力等。
2、考核分值: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算入总分: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满分为200分。
3、考核时间和地点:
(1)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安排在3月17日,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具体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安排进行。
(2)依据省联考文化基础成绩,分科类按不超过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的考生。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安排在4月12日下午进行,考核地点在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文化考试准考证于4月12日中午12点前到指定地点办理测试报名手续,并现场缴纳测试费用,参加相关考核。
考生 类别 |
测试内容 |
测试方式 |
分值 |
考试时间 |
考试 时长 |
旅游、酒店专业考生 |
形体仪表、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等 |
面试 |
200分 |
4月12日 13:30开始 |
15分钟/组 |
艺术类考生 |
设计基础与表现能力测试 |
现场绘画 |
200分 |
4月12日 13:30-16:30 |
180 分钟 |
体育和文艺特长生 |
体育或文艺方面的专项测试 |
面试 |
200分 |
4月12日 13:30开始 |
10分钟/人 |
其它普通类考生 |
1.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包括公民道德素养、人文综合素养、自然科学素养等。 2.基本能力测试。主要包括理解与交流能力、科学思维能力、应用分析能力等。 |
笔试 |
200分 |
4月12日 13:30-15:30 |
120 分钟 |
注:①艺术类专业考生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是由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和学院组织的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满分折合为150分,学院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②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考试大纲及模拟测试题将公布在学院招生网上 |
七、体育和文艺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4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体育和文艺特长的考生30名。
1、体育和文艺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文艺特长生 |
声乐、舞蹈、器乐 |
10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 |
20 |
合计 |
30 |
注:每个专业录取的体育和文艺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2、参加体育和文艺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需在学院招生网下载《2014年单独招生特长生登记表》,填写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获奖证书等)于3月5日前通过EMS回寄至学院招生处。考生须于4月12日中午12点前到学院招生处领取准考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3、参加体育和文艺特长生选拔的考生,不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考核”,只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育、文艺特长生专项测试。
4、体育和文艺特长考生的考核:体育、文艺特长生专项测试满分为200分,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限报一个项目。
八、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1月5-15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
1月15-20日 |
考生报名,支付文化联测报名考试费。 |
2月5日前 |
完成考生报名审核。 |
3月15日 |
推荐免试生进行学院组织的面试,拟录取考生在学院网站和考生所在学校公示一周。 |
3月17日 |
考生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参加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联合测试。 |
4月10日前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文化基础考试成绩。 |
4月11日前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取得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和测试安排。 |
4月12日 |
考生按照学院安排进行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
4月18日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考生总成绩,各科类、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
4月21日 |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 |
4月25日前 |
上报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
九、录取办法
(一)常规录取办法
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工作。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到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旅游、酒店专业考生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省联考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加分
艺术类考生总成绩 =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省联考成绩)+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折合) + 综合加分
体育和文艺特长生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省联考成绩)+专项测试成绩+ 综合加分
其它考生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省联考成绩)+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综合加分
1、划线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总成绩,先对各类别考生分别确定录取控制线,再对各专业确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序,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科类录取。
(2)加分办法
类别 |
项 目 |
等 级 |
分值 |
备 注 |
综合 情况 |
高中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
县(区)级 |
20分 |
证书 |
校级 |
10分 |
|||
高中阶段参加科技、创新等大赛 |
县(区)级三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最高限20分 |
5-20分 |
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 |
|
获得的职业技能证书 |
高级 |
30分 |
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 |
|
中级 |
20分 |
|||
初级 |
10分 |
|||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 |
每个A |
20分 |
|
|
每个B |
10分 |
|
||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
|
5分 |
|
|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
|
10分 |
|
|
烈士子女 |
|
10分 |
|
|
少数民族考生 |
|
3分 |
|
|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
|
10分 |
|
|
体育和文艺特长 |
高中阶段参加文化、艺术大赛 |
县(区)级三等奖为基础计2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2分,最高限10分 |
10分 |
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 |
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 |
十级 |
30分 |
|
|
九级 |
20分 |
|||
八级 |
10分 |
|||
高中阶段参加体育竞赛 |
县(区)级第三名为基础计2分,每上升一个名次加2分,最高限10分 |
10分 |
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 |
|
运动员(含田径类、球类) |
国家二级 |
10分 |
|
说明:①以上加分项目,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②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时,各类别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③考生需如实填写《2014年单独招生政策加分申请表》,4月12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交至学院招生处进行审核。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拟录取名单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推荐免试入学录取办法
1、推荐免试入学考生类型
推荐免试入学考生类型 |
推荐免试入学条件 |
申请推荐免试入学流程 |
综合优秀生 |
1、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的考生; 2、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取得4B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的考生。 |
登录我院招生网站报名→持《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2014年单独招生推荐免试入学申请表》与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至我院确认(3月7日前或当天) |
科技特长生 |
高中阶段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获得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者,持有证书。 |
|
校长推荐生
|
普通高中被推荐的应届毕业生,应当具备条件为:综合素质强,无纪律处分者,且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达4C1合格。 |
中学:向我院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获得推荐名额。 考生:登录我院招生网站报名→在原中学申请“校长推荐生”资格→经中学组织推荐、公示无异议→持《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2014年单独招生推荐免试入学申请表》与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至我院确认(3月7日前或当天) |
1、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持有《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2014年单独招生推荐免试入学考生申请表》(样表在学院招生网上下载)、相关获奖证明原件。
2、校长推荐生须持有《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2014年单独招生推荐免试入学考生申请表》(表上须有中学法人代表推荐意见并实名签字,以及学校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学校公章)。
3、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申请推荐免试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已办理2014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登录我院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3月7日前或当日到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确认,同时交验《申请表》、推荐免试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院审核确认后,统一参加3月15日我院组织的面试。面试通过后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和考生所在学校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十、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十一、监督机制
1、所有参加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录取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阳光操作。
2、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处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负责。
4、考生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我院将取消该中学推荐资格两年。
5、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部门参与、实施全过程监督,并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院招生网对我院单独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的一种方式,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单独招生的录取本着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3、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四、本简章由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 院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常州科教城内)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教学楼2205)
乘 车 路 线:1、常州火车站、汽车站乘2路直达或乘B11转B1;
2、常州北站(火车站)乘B1直达。
免费咨询电话:4009902878
QQ咨询号码:2316150423、1341274585、2302821357
招办咨询电话:0519-86335008、86335009、86335031
传 真:0519-86335009
联 系 人: 雷老师 缪老师 郑老师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czil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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