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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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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2011年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面向非江苏省普通批次考生)

高校代码:13102

高校名称: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性质:江苏省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全日制省属公办院校

校址:江苏省常州市科教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3号)

录取规则:

一、依据考生所属省(市)规定的基本条件进行录取。

二、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

三、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

四、对于进档考生,学院严格依据考生投档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预退档。

五、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语、数、外三门课程的总分及考生的技能、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学费为每生4140/年;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生1000/年~1500/年;学院对家庭贫困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和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帮助和奖励。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19—86332588   86332888  86332988

400-8817-519(免费咨询电话)

QQ:  414206338

邮政编码:213164

电子邮件:zs@email.czie.net

    址:http://web.czie.net/zs/

 

2011年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面向江苏省中外合作办学批次考生)


高校代码:1760

高校名称: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全日制省属公办院校

校址:常州科教城(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3号)

录取规则:

一、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

二、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的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三、录取办法

1、考生的统考总分达到省控制线及以上;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成绩达到4C(含)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合格;

2、所有考生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统考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较高的优先录取;考生选测科目等级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依据考生语、数两门科目总分和考生的技能、特长、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四、江苏省属院校的选择性招生计划的录取原则

成绩达到江苏省招生政策规定要求且平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我院可选择性录取:

1、在高中阶段获得各类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者;

2、在文艺、体育方面有特长者(具体录取办法见附件);

3、我院相关专业带头人和为我院做出较大贡献的社会人士的子女。选择性招生录取考生须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五、收费标准

应用化工(中加合作)专业:学费:12800/·生;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条件:1000—1500/·生;在加拿大期间学习费用按加方收费标准执行。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19—86332588   86332888  86332988

  400-8817-519(免费咨询电话)

QQ:      414206338

邮政编码:213164

电子邮件:zs@email.czie.net

    址:http://web.czie.net/zs/

 

 

2011年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面向江苏省普通批次考生)

高校代码:1233

高校名称: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全日制省属公办院校

校址:常州科教城(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3号)

录取规则:

一、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

二、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的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三、录取规则

1、普通文、理科考生:

1)考生的统考总分成绩达到省控制线及以上;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成绩达到4C(含)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合格;

2)所有专业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普通类专业招生分文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专业清”的方式进行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较高的优先录取;考生选测科目等级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依据考生语、数两门科目总分和考生的技能、特长、获奖情况择优录取。如考生所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报考志愿的顺序,录取其他志愿专业。当考生所有志愿专业都不能够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预退档。

2、艺术类考生

我院艺术设计专业,按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

1)考生须参加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

2)考生学业测试成绩,应符合省规定的等级要求;

3)考生的统考成绩包括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须达到省控线;

4)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对进档考生按文化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6)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择优录取。

3、体育类考生

我院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按体育类专业录取考生。

1)考生须参加省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

2)考生学业测试成绩,应符合省规定的等级要求;

3)考生的统考成绩包括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须达到省控线;

4)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对进档考生按文化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6)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择优录取。

四、江苏省属院校的选择性招生计划的录取原则

成绩达到江苏省招生政策规定要求且平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我院可选择性录取:

1、在高中阶段获得各类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者;

2、在文艺、体育方面有特长者(具体录取办法见附件);

3、我院相关专业带头人和为我院做出较大贡献的社会人士的子女。

选择性招生录取考生须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五、收费标准:

1、艺术设计专业:学费:6800/·生;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条件:1000—1500/·生;

2、其他专业:学费:4140/·生。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条件:1000—1500/·生。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19—86332588  86332888  86332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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