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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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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江苏省内)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我院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条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1154,1789(海外本科直通车)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隶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省信息产业厅主管。

第六条       学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号。

第七条       学院概况: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53年的国内第一所电子类中专学校——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 2002年学校升格为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于2004年迁入南京仙林大学城,占地928亩,建筑面积28.7万平方米,总资产6.3亿元,目前在校生12000余人。2006年通过江苏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并被评为优秀等级。学院现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38人(其中正高11人),硕士以上教师242人,拥有省级学术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及省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9名;有先进的实验、实训、研究室150多个,拥有液晶生产线、SMT生产线、PCB生产线和模具制造车间等先进生产设备的教学工厂4个,语音教室10个,多媒体教室近200个,各类教学仪器达11000台(套)。图书馆藏书90余万册。校园内还建有大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建有2片标准足球场和30多片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及多个主题公园。学院围绕信息产业链,开设的主要专业有31个专业44个专业方向。

第八条       就业情况:毕业生以专业基础扎实,职业技能过硬,综合素质高的优势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连续13年毕业生一次性对口就业率超过98%。学院与国内外学校、企业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和合作。目前与加拿大BCIT、印度NIIT及澳大利亚TAFE学院开展了合作办学,与西门子、诺基亚、中兴通讯、三和国际、英业达、润和软件、宏图三胞等30多家公司开展了订单式人才培养,与新加坡有关部门合作,定期输送毕业生去新加坡培训、工作。学院在南京、苏州、无锡、广州、深圳、惠州、珠海、北京、上海、杭州、宁波、厦门等地建立了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基地。

第三章 录取

录取原则:先分数后等级

第十条       除应用英语专业限考英语外,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一条        考生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第十二条        综合素质要求: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质”必须合格。

第十三条        业水平测试要求:普通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专科一批选测科目测试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即最低要求为2C4C1合格(部分专业有选考物理要求);专科二批选测科目等级无要求,具体详见我院09年招生计划表。

第十四条        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须参加省专业统考合格和文化考试(三门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

第十五条        凡在平行志愿中填报我院的考生,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依次录取。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①采用“分数清、志愿清”的方式对考生专业进行安排。②普通类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数学成绩优先排序录取。艺术类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排序录取,再次相同情况下英语分数优先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考生加分录取政策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七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院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院严格按照江苏省财政厅核定的公办专科学校收费标准收费。各批次各专科收费详见我院09年招生计划表,住宿费:1000/年。

第二十条        新生高分奖学金:被我院录取的省内新生,普通类1-10名,报到注册后每人一次性奖励现金3000元;11-30名,每人一次性奖励现金1000元。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我院建立有完善的国家级、省级、院级、企业及个人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实行奖、助、补、缓等措施切实解决特困生的困难;同时学院建有勤工助学制度,优先为特困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省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由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院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

邮编:210046

联系电话:025-859580188595802885842018(传真)

电子信箱:njcit80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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