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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积极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我校2015年继续面向江苏省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择优选拔具有某方面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适合在高职相关专业学习的人才。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且满足下列条件:
类 型 |
报考条件 |
|
普高生 |
文理类 |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不低于4C1合格 |
美术类 |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D级不超过三门 |
凡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等级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在我校单招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二、考核方式
省文化联合测试+学校综合素质考核。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计划 |
备注 |
1 |
会计 |
3 |
4700 |
50 |
文理兼招 |
2 |
审计 |
3 |
4700 |
50 |
文理兼招 |
3 |
工程造价 |
3 |
4700 |
50 |
文理兼招 |
4 |
工商企业管理 |
3 |
4700 |
50 |
文理兼招 |
5 |
连锁经营管理 |
3 |
4700 |
100 |
文理兼招 |
6 |
物流管理 |
3 |
4700 |
50 |
文理兼招 |
7 |
旅游管理 |
3 |
4700 |
40 |
文理兼招 |
8 |
酒店管理 |
3 |
4700 |
40 |
文理兼招 |
9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 |
4700 |
45 |
文理兼招 |
10 |
商务英语 |
3 |
4700 |
45 |
文理兼招 |
11 |
软件技术 |
3 |
5300 |
45 |
文理兼招 |
12 |
应用电子技术 |
3 |
5300 |
45 |
文理兼招 |
13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5300 |
45 |
文理兼招 |
14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5300 |
45 |
文理兼招 |
15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 |
5300 |
45 |
文理兼招 |
16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5300 |
45 |
文理兼招 |
17 |
室内艺术设计 |
3 |
6800 |
40 |
美术类 |
18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3 |
6800 |
40 |
美术类 |
19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3 |
6800 |
40 |
美术类 |
合计 |
910 |
|
备注:实际招生计划数以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公布为准。
四、报名与志愿填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5日----1月20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确认。凡报名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采用网上报名及确认的方式。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或我校招生网(default.php/)后点击单独招生报名图标,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资料并支付相关费用。网上报名的同时,考生完成网上支付即视为已确认报考信息。
3.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二)志愿填报
1.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同一考生不得同时填报文理类和美术类。
2.美术类考生可以选择报考我校美术类或文理类专业,但选择报考文理类时必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文化联合测试(符合我校免文化考试条件的考生除外)。
(三)资格审查流程
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考考生信息对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学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报名考生数据。
五、考试安排
(一) 全省文化联合测试
考试形式:报考考生必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文化联合测试(符合我校文化免试条件的考生除外)。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A级每科95分、B级每科80分、C级每科65分、D级每科50分。
考试时间:3月30日(集中在考生报名的各市考试)
成绩公布:4月20日由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
(二)学校综合素质考核
1.考试时间:2015年4月25日
2.考试形式: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由我校组织进行。考试方式:普通类专业为面试;美术类专业为专业加试(速写+色彩)。
3.考试对象:报考我校的考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文化联合测试且全部取得成绩(文化免试生除外),方可参加我校考试。
4.文理类专业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5.美术类专业加试:速写和色彩,两项考试都根据学院提供素材照片,速写用四开画纸,场景默写;色彩用四开画纸,静物默写。
6.学校考试相关要求:
(1)学校招生信息网将于2015年4月20日前公布参加面试和专业加试的考生名单和考试的具体安排。
(2)报到流程:
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准考证→确认身份→缴纳面试考核费用→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3)交验材料:
●报名时考生须提供参加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准考证;
●高中阶段符合优录加分政策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
(4)考试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
(5)报名考试费:80元/生,其中报名费20元,考核费60元。
考生前来参加我校考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优录政策
(一)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政策
就读中学期间,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考生,经所就读学校校长实名推荐,我校复核、面试后,可享受以下优录政策:
1.推荐免文化考试。(此项推荐不限名额)
(1)文理类:2015年前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1A2B1C1合格、2A2C1合格、4B1合格以上;美术类: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1A1B2C、3B1C(含)以上,技术科目合格视为C级的考生;
(2)在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
(3)在高中阶段获得由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4)在高中阶段获得县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员”称号的考生。
2.推荐优先录取。
具有田径、球类(仅限篮、排、足、乒、羽)、跆拳道、健美操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文化联测成绩不低于1C2D者,经所就读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我校复核、面试合格后,优先录取考生所填专业。
3.推荐加分计入总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各类别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思想道德方面有突出事迹,曾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经县(区)级及以上媒体公开报道者,经所就读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我校复核认定后,加15分、20分计入总分。
(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艺术及表演等比赛一等奖(含以上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者,经所就读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我校复核认定后,每项分别加15分、10分和8分计入总分。
(3)获得声乐、器乐、舞蹈八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经所就读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我校复试认定后,分别加30、20、15分计入总分。
(4)由所在中学推荐,思想道德表现突出、有职业发展潜质、社会责任感强的考生,经所就读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我校复试认定后,加10分计入总分。(此项推荐每所中学根据报考我校人数4人以下推荐1人,4人以上可推荐2人)
(二)政策加分
1.学业水平测试除技术科目以外的四门必测科目成绩见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只限于第一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计入总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10分计入总分。
3.烈士子女,加10分计入总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计入总分。
5.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申请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考生需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中学校长实名推荐书》填写并确认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20日前通过EMS寄至学校招生与就业处。学校考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送至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无锡钱胡路809号)。
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免文化考试、加分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上述优录政策如与上级文件有抵触,以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七、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一)录取总分:文化联合测试+学校考试成绩+优录加分;
(二)划线原则: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考生的成绩综合考虑,按照不超过计划总数1:1.2划线。
(三)录取原则:对进线考生,按“专业清”录取。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面试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顺序排序;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单独录取;免文化考试考生录取时文化成绩按照250分计入总分后与所有进线考生一起排序录取。
(四)录取要求: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同时公布。
八、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1月15-20日 |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校招生网报名 |
3月20日前 |
校长实名推荐制考生提交推荐材料 |
3月30日 |
文理类考生参加省文化联测(地点:所属省辖市) |
4月20日前 |
公布文化联测成绩,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查看面试安排情况 |
4月24日 |
面试考生报到(地点: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
4月25日 |
考生面试(地点: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
4月底前 |
我校招生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
5月初 |
我校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
九、学历证书
我校单独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十、报名考试费标准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网上支付全省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联合测试等报名考试费用,每门为15元。此外,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到我校面试时需交纳报名费20元/生、面试费60元/生。
十一、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十二、监督机制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对我校自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4.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三、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四、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将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无锡市钱胡路809号
邮政编码:214153
传真:0510-83270099
招办咨询电话0510-83270099 83270055
投诉电话:0510-83270813
招生信息网:
十六、本方案由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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