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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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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单招简章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及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为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探索多样化选拔人才新途径,促进高职教育健康发展,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16年继续面向江苏省开展单独招生,以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一、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对象及要求
已报名参加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毕业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须达到4C1合格(艺术类专业须取得全部七门必测科目成绩且等级为D级的科目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对退役士兵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不作要求。
注:(1)未参加江苏省2016年高考报名的考生,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 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等级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补考报 名手续,并参加相应科目的补考。
二、单独招生计划
专业代号
科类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备注
常规计划
退役士兵计划
1
科类一
(文、理兼招)
轮机工程技术
85
5
每生每年享受2300元的航海类专业助学金
2
航海技术
105
5
3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15
 
4
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
25
 
 
5
船舶机械工程技术
30
 
 
6
制冷与空调技术
25
 
 
7
船舶工程技术
35
5
 
8
船舶舾装工程技术
15
 
 
9
海洋工程技术
25
 
 
10
船舶检验
22
 
 
11
港口与航运管理
40
 
 
12
报关与国际货运
45
 
 
13
物流管理
55
 
 
14
会计
45
 
 
15
电子商务
25
 
 
16
交通运营管理
25
 
 
17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45
 
 
18
物联网应用技术
30
 
 
1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5
 
 
20
汽车营销与服务
20
 
 
21
港口机械与自动控制
30
5
 
22
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18
 
 
23
建设工程监理
25
 
 
24
建筑工程技术
25
 
 
25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20
 
 
26
电气自动化技术
30
 
 
27
机械设计与制造
25
 
 
28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25
 
 
29
科类二
(艺术类)
艺术设计
10
 
 
30
环境艺术设计
15
 
 
31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10
 
 
32
广告设计与制作
10
 
 
合计
1000
20
 
注:轮机工程技术、航海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专业适合男生,其他专业男女生均可。
三、单招报名与志愿填报
考生参加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获取普通高考考生号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报名与考试。凡未参加普通高考统一报名的,必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补报名并领取考生号。
1. 报名与志愿填报时间:2016年1月15-20日
2. 报名与志愿填报方式:网上报名+志愿填报
考生只能在普通类和艺术类中选择一个科类进行报考,不得跨科类报考;每个考生最多可以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3. 报名与志愿填报网址: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学院自主单独招生专题网。
4. 网上支付费用确认:
考生志愿填报结束,还需通过网上支付方式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三门文化科目考试费用共45元,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成功即完成报考确认。
文化基础免试考生的面试费用、特长生加试费用均免收。
5. 递交材料: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单招
注:《文化基础免试申请表》、《奖励加分申请表》、《特长生加试申请表》可以通过学院单独招生专题网站下载。
优录及特长生加试申请截止后,学院将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将通过自主单独招生专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执行;经审核符合特长生加试资格的考生,学院将通过单独招生网站予以公布。
6. 报名资格审核:学院将于2月10日前对所有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四、体检要求
考生的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由于行业用工限制,学院轮机工程技术、航海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等三个航海类专业适合男生报考,要求听力正常、无口吃、无平足、四肢无残疾、无色盲色弱,双眼裸视达4.6及以上,其他要求参照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执行。
五、考试
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对普通考生采取“文化联合测试”、对文化免试考生采取“综合素质面试”、对退役士兵采取“文化科目校考”的方式进行考核。
1. 普通考生——文化联合测试
文化联合测试的形式为笔试,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 市参加测试,考试工作由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组织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在3月21日。考生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 文化联合测试的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持双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文化联合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以A、B、C、D四个等级的形式呈现,学院再将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文化成绩等级折算成分数,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A=95分;B=80分;C=65分;D=50分。
2. 文化基础免试考生——面试
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符合文化基础免试条件的考生,可免于参加文化联合测试,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学院自行组织,考点设在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2)面试时间
文化免试考生的面试时间安排在2016年4月10日下午13:00-17:00,请考生于4月10日上午12:00前到学院报到,领取面试准考证。
(3)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
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4)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学院面试组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进行才艺及作品展示等,由学院面试组现场评分。
面试总分120分,经面试组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达72分及以上者视为面试合格。面试合格的所有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平行志愿顺序进行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 退役士兵——文化科目校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学院单独组织的文化科目校考,考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考试地点设在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内,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4. 特长生加试
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需正常参加3月21日在各省辖市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另还需到学院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加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13:00-17:00,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学院体育馆门口集中。
5. 具体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1)考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单招
(2)参加文化联合测试的考生,须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文化联合测试准考证,于3月21日参加在各市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文化基础免试的考生、退役士兵以及特长生参加加试的,于4月10日到学院报到参加当天的测试,报到时现场领取准考证。
(3)学院免收所有文化免试考生面试费、退役士兵文化考试费、特长生加试费。
(4)考生必须持双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单独招生的考试。
六、具有体育和艺术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学院在2016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共20名。
1. 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本简章公布的单独招生计划内)
注:每个专业录取的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原则上不超过3名。
2. 参加体育和艺术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需于2016年1月25日前通过中国邮政物流速递(EMS)方式向学院邮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特长生加试申请表。
3. 参加体育和艺术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参加文化联合测试外,还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加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13:00-17:00。请参加特长生加试的考生在加试开始前30分钟到学院体育馆门厅集中。
4. 体育和艺术特长加试项目每项总分为40分,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限报一项,加试通过比例不超过1:2,加试通过名单将在学院自主单独招生专题网站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加试通过的考生,录取时在总分上加特长生加试成绩。
七、优录政策
1. 文化免试政策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等级达4C1合格的普通类考生,以及取得全部七门必测科目成绩且等级为D级的科目不超过三门的艺术类考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文化基础免试:
(1)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等级为1A3C、4B及以上的考生;
(2) 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
(3) 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学科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4) 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地市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5) 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县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
(6) 具有田径、球类(限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跆拳道、健美操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2. 奖励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情形的考生,可按下列规定申请加分(除下列第(1)项外,考生同时符合其他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 根据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等级(除信息技术科目外取最高四门成绩)进行等级级差加分,其中A级每科加20分、B级每科加10分、C级每科加5分、D级不加分(该项加分无需考生申请,由学院根据省考试院提供的学测成绩等级直接加分);
(2)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县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学科等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加30分、获三等奖的考生加20分;
(3) 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县市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加30分、获三等奖的考生加20分;
(4)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每次加5分,总加分不超过20分;
(5)持有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加30分、持有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20分。
备注: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3. 工作流程
(1)考生申请
符合文化免试和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完成单独招生报名工作后,于2016年1月25日前(以邮戳为 准)通过中国邮政物流速递(EMS)向学院邮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文化基础免试申请表》/《奖励加分申请表》,考生也可以直接到学 院招生办公室(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南通航院崇德楼203室)现场办理申请手续,过期不再受理。
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文化基础免试条件的考生,只需递交文化基础免试申请,无需递交证明材料,学院将统一向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核查。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级差加分无需申请,学院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学测成绩,在录取系统中统一加分。
(2)学院审核
考生申请截止后,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对申请优录考生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文化基础免试或奖励加分条件的考生,学院将通过自主单独招生专题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执行。
4. 其他工作要求
(1)文化免试、奖励加分、特长生加试三项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单招
(2)考生本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考生本人诚信档案。
八、录取
1. 退役士兵录取办法
(1)退役士兵单独制定招生计划、单独考试、单独录取,考试由学院单独组织,考试总成绩为三门文化科目的校考成绩,不再另外设置免试、加分等政策;
(2)退役士兵录取时依据文化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当三门文化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2. 文化基础免试录取办法
(1)文化基础免试招生计划包含在本简章公布的常规计划内。
(2)面试成绩达72分以上者视为面试通过,面试不通过者,学院将不予录取。
(3)面试通过考生单独排序、提前录取。录取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原则上每个专业录取的文化基础免试考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常规计划数的1/2。当面试成绩相同时,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择优录取。
3. 普通考生的录取办法
(1)参加文化联合测试考生的总成绩 = 文化联测成绩 + 奖励加分或特长生加试加分
说明:学院将对考生语、数、外三门文化测试成绩等级折算为分数,其中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
(2)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按照考核总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奖励加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4. 其他要求
(1)原则上每个专业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不超过3名。
(2)普通文理科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未达到4C1合格、艺术类专业考生未取得全部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或者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等级为D级的科目超过三门者,学院将不予录取。学院对退役士兵的学业水平测试不作要求。
(3)根据考生报考的具体情况,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可对科类与专业间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九、日程安排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单招
十、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吸纳在校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参加,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单独招生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相关事宜
1.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在普通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单独招生录取与普通高考统招录取地位完全等同。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已被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2.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入校时学院还将组织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3.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学院单独招生专题网站,学院将及时通过该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4. 为方便考生到学院参加考试,学院将于4月10日上午安排车辆到南通火车站、南通长途汽车站、南通长途汽车东站接站。学院将开放招待所并联系周边宾馆安排考生住宿,需住宿的考生请提前预约,具体联系方式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十三、附则
本简章由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后公布实施,由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查阅学院自主单独招生专题网站。
十四、交通路线
1.自备车行车路线
(1)高速公路
驾车沿沈海高速(G15)到南通(南)出口,过竹行收费站后往南通方向,沿星湖大道行驶3KM左右即到。
(2)市区道路
驾车沿东快速路高架或通沪大道高架行驶至通盛大道,沿通盛大道往南行驶约6KM即到。
2.公交车路线
(1)南通长途汽车站:620路公交到“航运学院”站下车;8路公交到“更俗剧院”,换乘27路公交到“航运学院”站下车;4路公交到“小石桥东”,马路对面换乘28路公交到“航运学院”站下车。
(2)南通长途汽车东站:82路公交到“航运学院”站下车。
(3)南通火车站:41路公交到“南通大学”,换乘91路公交到“航运学院”站下车;44路公交到“板桥新村”,马路对面换乘28路公交到“航运学院”站下车。
十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邮编:226010)
咨询电话:0513-85960968、85960868(兼传真)、13485113866
联系人:鲍老师、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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