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查询 | |||||
专业查询 |
江苏招生考试网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公布信息为准!
获知高招动态、信息查询、咨询答疑可微信我们!
江苏招考网官方QQ:153290717
志愿填报指导QQ群:323915354
考生家长交流QQ群:211760756
普通考生交流QQ群:111956899
高考艺术生QQ群:323920880
高考体育生QQ群:323921665
注册入学交流QQ群:323919144
合作申请交流QQ群:282941526
信息发布/ 广告投放联系
电话:025-86982208(兼传真)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及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为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探索多样化选拔人才新途径,促进高职教育健康发展,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15年继续面向江苏省开展单独招生,以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江苏省内已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毕业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须达到4C1合格(艺术类专业七门必测科目成绩等级为D级的科目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注:1. 未参加江苏省2015年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1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补报名手续。
2. 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由于行业用工限制,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等三个航海类专业适合男生,要求听力正常、无口吃、无平足、四肢无残疾、无色盲色弱,双眼裸视达4.6及以上,其他要求参照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号 |
科类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年) |
外语科目 |
1 |
科类一 (文、理兼招) |
航海技术 |
80 |
3000 |
英语 |
2 |
轮机工程技术 |
45 |
3000 |
||
3 |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
40 |
3000 |
||
4 |
船机制造与维修 |
30 |
5300 |
||
5 |
制冷与空调技术 |
40 |
5300 |
||
6 |
船舶工程技术 |
30 |
5300 |
||
7 |
海洋工程技术 |
40 |
5300 |
||
8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30 |
5300 |
||
9 |
船舶检验 |
30 |
5300 |
||
10 |
国际航运业务管理 |
40 |
5300 |
||
11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40 |
5300 |
||
12 |
物流管理 |
30 |
4700 |
||
13 |
会计 |
40 |
4700 |
||
14 |
电子商务 |
30 |
4700 |
||
15 |
交通运营管理 |
40 |
5300 |
||
16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40 |
5300 |
||
17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0 |
5300 |
||
18 |
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 |
30 |
5300 |
||
19 |
工程监理 |
40 |
4700 |
||
20 |
建筑工程技术 |
40 |
5300 |
||
21 |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 |
30 |
5300 |
||
2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0 |
5300 |
||
23 |
数控技术 |
40 |
5300 |
||
24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0 |
5300 |
||
25 |
国际邮轮乘务 |
40 |
5300 |
||
26 |
科类二 (文、理兼招) |
船舶工程技术 |
10 |
5300 |
日语 |
27 |
物流管理 |
10 |
4700 |
||
28 |
电子商务 |
10 |
4700 |
||
29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0 |
5300 |
||
30 |
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 |
10 |
5300 |
||
31 |
科类三 (艺术类) |
环境艺术设计 |
5 |
6800 |
英语 |
32 |
艺术设计 |
5 |
6800 |
||
33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2 |
6800 |
||
34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5 |
6800 |
||
35 |
科类四 (艺术类) |
环境艺术设计 |
5 |
6800 |
日语 |
36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3 |
6800 |
||
合计 |
1020 |
|
|
注:(1)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专业适合男生,其他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科类报考,不得跨科类报考;每个科类最多可以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三、报名与志愿填报
考生参加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获取普通高考考生号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报名与考试。凡未参加普通高考统一报名的,必须于2015年1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补报名并领取考生号。
(一)报名与填报志愿时间:2015年1月15日—2月8日
(二)报名与填报志愿形式:网上报名与填报志愿 或 现场报名与填报志愿
1. 网上报名与填报志愿
(1)登录网站进入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通过高职单招入口进入学院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或者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自主单独招生专题网站(http://211.70.1.1/zhaosheng/news/index_zz.asp),进入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2)填写报考信息并填报专业志愿
登录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根据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考生号(或考籍号)进行实名注册,然后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如实填写相关报考信息,并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在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科类报考,不得跨科类填报。每个科类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3)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
报考信息与志愿填报结束后,点击“提交”(注意:一旦点击“提交”,考生不能修改,请务必核对无误后再提交),并自行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自己留存,一份由考生亲笔签名确认后,在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时交学院招生办公室。
(4)交费
考生报名成功后,还需缴纳报名考试费50元(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的考生另加收50元的特长生加试费)。考生可通过网上银行或支付宝转帐,或者到银行、邮局各网点办理电汇手续,将报名考试费用汇入学院账户,账户资料如下:
户名: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32001642336052515609
开户行:建行开发区支行
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考生姓名和考生号(或考籍号),以便核对,并妥善保管汇款凭据。特殊情况考生可及时与学院招生办联系,经同意后于考试报到时现场缴费。
(5)上交材料
考生类型 |
材料 |
上交方式 |
上交时间 |
所有考生 |
②《南通航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
考试报到现场交 |
3月29日 考试报到时 |
体育、艺术特长生 |
① 身份证复印件 ②《南通航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③《南通航院2015年单独招生特长生登记表》 ④ 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
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 (考试报到时核验证明材料原件) |
2月10日前寄到 (以邮戳为准) |
申请加分考生 |
① 身份证复印件 ②《南通航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③《南通航院2015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 ④ 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
2月10日前寄到(以邮戳为准) |
|
申请文化基础免试考生 |
① 身份证复印件 ②《南通航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③《南通航院2015年单独招生文化基础免试申请表》,校长推荐的考生提供《校长推荐表》(校长亲笔签名、加盖公章、附推荐意见,并另附600字左右的个人情况简介) ④ 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
学院招办现场办理申请 (现场核验证明材料原件) |
2月1-10日 现场办理申请 |
注:《南通航院2015年单独招生特长生登记表》、《南通航院2015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南通航院2015年单独招生文化基础免试申请表》可通过学院单独招生网站或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下载。
2. 现场报名与填报志愿
考生也可到学院现场办理报名与填报志愿手续。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确认已获取正确的考生号或考籍号。
现场报名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崇德楼203室)。
四、考核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由学院自行组织,采取“文化测试+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形式,总分420分,考点设在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1.文化测试与综合素质考核安排
文化测试与综合素质考核时间:2015年3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科类 |
文化测试(每科100分,共300分) |
综合素质考核(120分) |
||||
科目 |
时间安排 |
测试方式 |
考核内容与权重 |
时间安排 |
考核方式 |
|
科类一 (文、理科) |
语文 |
8:30-10:00 |
笔试 |
(1)计算机基础知识(10%) (2)人文知识(35%) (3)自然科普知识(35%) (4)道德素养(5%) (5)理解交流能力(5%) (6)思维分析能力(涵盖前面五项内容,10%) |
15:00-16:30 |
笔试 |
数学 |
10:20-11:50 |
|||||
英语 |
13:00-14:30 |
|||||
科类二 (文、理科) |
语文 |
8:30-10:00 |
笔试 |
|||
数学 |
10:20-11:50 |
|||||
日语 |
13:00-14:30 |
|||||
科类三 (艺术类) |
语文 |
8:30-10:00 |
笔试 |
创意设计、美术基础等 |
15:00-16:30 |
素描 |
数学 |
10:20-11:50 |
|||||
英语 |
13:00-14:30 |
|||||
科类四 (艺术类) |
语文 |
8:30-10:00 |
笔试 |
|||
数学 |
10:20-11:50 |
|||||
日语 |
13:00-14:30 |
2.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
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除参加文化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核外,还需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加试时间:2015年3月31日8:30-11:00。
3.相关要求
(1)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3月29日(周日)到学院报到,报到时交《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并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申请加分考生和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考生必须持双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五、具有体育和艺术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学院在2015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共20名。
1. 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本简章公布的单独招生计划内)
类别 |
项目 |
计划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定向越野 |
20 |
艺术特长生 |
声乐、舞蹈、器乐、播音主持、表演 |
注:每个专业录取的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原则上不超过3名。
2. 参加体育和艺术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需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自主单独招生专栏下载《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特长生登记表》,填写并确认后,连同证明材料(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一并于2月10日前,通过邮政快递(EMS)寄到学院招生办公室。考核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 参加体育和艺术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学院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考试外,还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加试时间:2015年3月31日8:30-10:30。请参加特长生加试的考生在加试开始前30分钟到学院体育馆集中。
4. 体育和艺术特长加试项目每项总分为40分,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限报一项,加试通过比例不超过1:2。加试通过的考生,录取时在总分上加特长生加试成绩。
六、优录政策
1.文化基础免试
(1)文化基础免试政策
2014年及以前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有效成绩等级达4C1合格(不含2015年补考)以及艺术类七门必测科目成绩且等级为D的不超过三门(不含2015年补考)的考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文化基础免试:
① 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
② 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③ 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地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④ 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县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
⑤ 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
⑥ 由所在中学或中职学校推荐,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思想道德表现突出、社会责任感强的考生(详见“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⑦ 2014年及以前(不含2015年补考)的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有效成绩等级为2A或1A2B及以上的考生。
(2)申请方式
文化基础免试的申请方式为现场申请(不接受其他方式)。考生须于2015年2月1日-2月10日期间,携带身份证、《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文化基础免试申请表》(校长推荐考生需提供《校长推荐表》)、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招生办现场办理申请。
(3)审核
文化基础免试申请由学院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审核。经研究确定符合学院单独招生文化基础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于3月11-17日通过学院自主单独招生专题网站进行公示。
(4)文化基础免试考生面试实施程序
符合学院单独招生文化基础免试条件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需参加学院单独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安排在2015年3月22日08:30-12:00,考点设在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内,考生须于3月21日下午到我院报到。面试总分120分,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面试成绩达72分及以上者即为面试通过,考生可登录单独招生成绩查询系统查询面试成绩。
面试不通过的考生,可正常参加3月30日进行的“文化测试+综合素质考核”。
2.加分
(1)加分政策(除下列①项外,考生同时符合②-⑦中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① 根据2014年及以前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有效成绩等级(普通类专业除两门选测科目,艺术类专业取最高四门)进行级差加分,其中A级每科加8分、B级每科加5分、C级每科加3分、D级不加分(该项加分无需考生申请,由学院根据省考试院提供的成绩等级直接加分);
②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③ 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④ 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0分;
⑤ 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地市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0分;
⑥ 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每获一次加3分,最多加9分;
⑦ 持有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加20分、持有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10分。
备注: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2)申请办法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完成单独招生报名工作后,将《南通航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身份证复印件、《南通航院2015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自主单独招生专栏下载)、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于2015年2月10日前寄到学院招生办公室(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办理),考试报到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加分不需要申请和证明材料)。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自主单独招生专题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七、录取
1.文化基础免试录取办法
符合文化基础免试条件的考生,经面试合格后,按下列原则进行录取:
(1)文化基础免试招生计划包含在本简章公布的单招计划内;
(2)面试通过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往低排序,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原则上每个专业录取的文化基础免试考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公布计划数的1/3;
(3)面试不通过者,可继续参加学院3月30日的文化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核,并按照常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2.常规录取办法
1.考核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 = 文化成绩 +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 奖励加分 (加试通过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再加加试成绩)。
2. 录取原则
(1)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依次按照考核总成绩、文化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方法择优录取。
(2)每个专业录取的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原则上不超过3名。
(3)根据考生报考的具体情况,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可对科类与专业间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八、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1月15-2月8日 |
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并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考试费,学院审核报名资格 |
2月1 -2月10日 |
现场办理文化基础免试申请 |
2月10日前 |
邮寄加分申请及证明材料、特长生登记表及证明材料 |
3月18日前 |
确定符合文化基础免试名单 |
3月21日 |
文化基础免试考生参加面试报到 |
3月22日 |
文化基础免试考生面试 |
3月25日 |
文化基础免试考生面试结果查询 |
3月29日 |
考生报到,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申请加分和特长生加试考生审核证明材料原件 |
3月30日 |
文化测试+综合素质考核 |
3月31日 |
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 |
4月1-4月7日 |
加分公示,特长生加试通过考生名单公示 |
4月8-14日 |
考试成绩查询 |
4月底 |
预录取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发放录取通知书 |
九、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吸纳在校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参加,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单独招生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相关事宜
1.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在普通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单独招生录取与普通高考统招录取地位完全等同。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已被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2.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入校时学院还将组织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3.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学院单独招生专题网站,学院将及时通过该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4. 为方便考生到学院参加考试,学院将于3月29日9:00-18:00安排车辆到南通火车站、南通长途汽车站接站。学院将开放招待所并联系周边宾馆安排考生住宿,需住宿的考生请提前预约,具体联系方式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十二、附则
本简章由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后公布实施,由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查阅学院自主单独招生专题网站。
十三、交通路线
1.自备车行车路线
(1)高速公路
驾车沿沈海高速(G15)到南通(南)出口,过竹行收费站后往南通方向,沿星湖大道行驶3KM左右即到。
(2)市区道路
驾车沿东快速路高架或通沪大道高架行驶至通盛大道,沿通盛大道往南行驶6KM左右即到。
2.公交车路线
(1)南通长途汽车站:620路公交到“航运学院”站下车;8路公交到“更俗剧院”,换乘27路公交到“航运学院”站下车;4路公交到“小石桥东”,马路对面换乘28路公交到“航运学院”站下车。
(2)南通长途汽车东站:82路公交到“航运学院”站下车。
(3)南通火车站:41路公交到“南通大学”,换乘91路公交到“航运学院”站下车;44路公交到“板桥新村”,马路对面换乘28路公交到“航运学院”站下车。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邮编:226010)
咨询电话:0513-85960968、85960868(兼传真)、13485113866
联系人:鲍老师、朱老师
单独招生专题网站:http://211.70.1.1/zhaosheng/news/index_zz.asp
学院网址/微信二维码: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网站介绍 | 诚聘英才 | 广告招商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江苏省通管局 | 阳光绿色网络工程 | 江苏网站联盟 | 前程网
Copyright 1999-2014 江苏招生考试网 版权所有 江苏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江苏省招生考试门户网站
[网站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82] [网站备案号:苏ICP备10210207号] 网站律师:北京康达(南京)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信息化协会会员 江苏省互联网协会会员 江苏教育电视台 《支点》特别节目唯一指定合作网站 中国江苏网唯一指定教育合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