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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概况
高校名称: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招生代码:1311(对口单招、普通类、艺术类专业招生代码)、1480(高职本科分段培养)
高校性质:国家公办,隶属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首批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首批国家示范(骨干)优秀高职院校、江苏省首批示范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
高校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邮编:226010)
二、对口单招录取规则(江苏招生代码:1311)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科目组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如仍相同,按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艺术科目组依次按照总分、文化成绩、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该科目组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或查阅我院招生信息网招生计划栏。
4.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对男女生比例要求:对口单招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三、统招批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江苏招生代码:1311)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即对进档考生,分文理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照特征分、语文与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不含附加分)、英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其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各专业文理科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或查阅我院招生信息网招生计划栏。所有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选测科目中的一门文科要求为历史、理科要求为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要求为4C,信息技术科目合格。
4.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对男女生比例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等航海类专业适合男生,其余专业男女生均可。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不招收色盲、色弱者,要求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调剂到其他专业。
四、高职本科分段培养专业录取规则(江苏招生代码:1480)
1.高职本科分段培养概况
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院2014年继续与南通大学开展高职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工作,江苏招生代码:1480。被我院该批次录取的学生在我院学习三年后,参加南通大学选拔考试,符合条件者进入南通大学对应分段培养的专业参加两年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合格者即可获得南通大学本科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得学士学位。
2.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即对进档考生,分文理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照特征分、语文与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不含附加分)、英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其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文理科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或查阅我院招生信息网招生计划栏。所有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选测科目中的一门文科要求为历史、理科要求为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要求为4C,信息技术科目合格。
5.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6.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统招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江苏招生代码:1311)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门类为美术类,专业考试形式为省统考。
3.艺术类专业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4.艺术类专业录取遵循“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需达到江苏省艺术专科最低控制线,对进档考生依次按总分(专业分与文化分之和)、文化分、专业分的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5.艺术类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6.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收费标准
1.学费: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生、理科类专业5100元/年·生、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生。专业类别的划分按江苏省财政厅的规定执行,详情可查阅江苏招生考试报(计划专刊下册)。
2.住宿费:A类1400元/年、B类1200元/年、C类700元/年。
七、其他
1. 需要说明的问题:
(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院学生工作处联系,办理相关手续。未及时报到并且没有履行相关请假或休学手续的新生,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注册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对考生的体格和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不符合相应专业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者,将调整到其他专业。
(3)学院“奖、贷、助、免、补”助学体系完备,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单项奖学金等奖学措施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勤工助学、订单企业与合作共建单位提供助学款等多项助学措施,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4)学院积极为学生继续深造创造条件,鼓励学生通过“专转本”、“专接本”等形式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院与南京财经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扬州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本科院校开辟了专本对接通道,设有上海交通大学南通远程学习中心,学生在校期间即可参加本科的学习。
2. 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13-85960868(兼传真)、0513-85960968
学校网址:www.ntsc.edu.cn
E-mail:zhaosheng@ntsc.edu.cn
邮政编码:226010
3. 考生录取结果可通过我院网站查询。
4. 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日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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