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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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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简章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近百年办学历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创始人为黄炎培先生,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经教育部批准,于2007年起实施单独招生。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高职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促进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的提高,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江苏省内已参加2015年高考报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考生的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单招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测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具体专业名称和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准的为准)

序号

科类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学费(元/年)

  1.  

普通类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50

5300

  1.  

普通类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

3年

20

5300

  1.  

普通类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年

35

5300

  1.  

普通类

数控技术

3年

20

5300

  1.  

普通类

航空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年

20

5300

  1.  

普通类

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

3年

40

5300

  1.  

普通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35

5300

  1.  

普通类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年

40

5300

  1.  

普通类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30

5300

  1.  

普通类

新能源应用技术

3年

40

5300

  1.  

普通类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3年

40

5300

  1.  

普通类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年

35

5300

  1.  

普通类

应用电子技术

3年

40

5300

  1.  

普通类

航空电子设备维修

3年

20

5300

  1.  

普通类

通信技术

3年

20

5300

  1.  

普通类

物联网应用技术

3年

35

5300

  1.  

普通类

软件技术

3年

35

5300

  1.  

普通类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40

5300

  1.  

普通类

电子商务

3年

35

4700

  1.  

普通类

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

3年

75

5300

  1.  

普通类

会计

3年

30

4700

  1.  

普通类

投资与理财

3年

40

4700

  1.  

普通类

工程造价

3年

30

4700

  1.  

普通类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3年

40

4700

  1.  

普通类

旅游管理

3年

40

4700

  1.  

普通类

会展策划与管理

3年

40

4700

  1.  

普通类

市场营销

3年

40

4700

  1.  

普通类

连锁经营管理

3年

40

4700

  1.  

普通类

国际贸易实务

3年

40

4700

  1.  

普通类

物流管理

3年

30

4700

  1.  

普通类

商务英语

3年

120

4700

  1.  

普通类

应用日语

3年

40

4700

  1.  

普通类

应用韩语

3年

40

4700

  1.  

普通类

经济贸易类(国际商务) (中外合作办学)

3年

30

12800

  1.  

艺术类

展示设计

3年

30

6800

  1.  

艺术类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3年

30

6800

总计

1365

 

  注:详细各招生专业介绍请访问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或微信加关注[南工院招生]后,发送“专业介绍”获取。

  三、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1月15-20日。

  3.报名网址:http://zs.niit.edu.cn

  4.报名考试费:语文、数学、英语每科考试费为15元,面试费为60元,艺术专业加试费为120元(色彩和素描各60元)。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费报名时通过网银支付,其它费用在到学校报到参加考试时缴纳。

  5.考生填报的专业只能为同一科类的专业,不得跨科类填报。

  6.报名程序:

  (1)考生本人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报名,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本次单独招生报名成功。

  (2)申请文化基础免考的考生只需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报名,不需要网上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

  (3)申请文化基础免考、符合相关录取照顾政策和报名参加艺术体育特长生的考生还须将本简章对应条款要求的材料通过邮局EMS方式于2015年2月10日之前寄至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由学校审核后公示。请考生邮寄后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材料寄达情况和审核结果。

  四、考核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采取“文化基础考试+职业综合素质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基础考试的考核形式为笔试,职业综合素质考试的考核形式分科类不同,具体如下表。

  1.考核内容:

科类

文化基础考试

职业综合素质考试

普通类

语文、数学、英语

面试

艺术类

语文、数学、英语

专业加试(色彩+素描)

 

  (1)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面试由学校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艺术专业加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等。

  2.考核分值: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规则算入总分: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职业综合素质考试分值为200分。

  3.考核时间和地点:

  (1)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安排在3月30日,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具体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安排进行。

  (2)职业综合素质考试安排在4月25-26日进行,考核地点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仙林校区。学校依据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分科类按不超过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获得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资格考生名单。具体名单和安排可于4月22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考生须按学校招生信息网上的时间安排,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并缴纳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费用,参加相关考核。

  4.文化基础考试免考政策:

  (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在3A及以上等级或2A2B等级的考生,可凭《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文化基础考试免考申请单(1)》(申请单可在报名网站上下载)申请免考文化基础考试,只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

  (2)中职毕业后有1年以上与专业相关工作经验的考生,报考与原专业相关的专业,可凭《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文化基础考试免考申请单(2)》(申请单可在报名网站上下载)、《中职毕业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推荐信》(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申请免考文化基础考试,只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

  (3)具有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的复员军人,可凭《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文化基础考试免考申请单(3)》(申请单可在报名网站上下载)、毕业证和复员军人证件申请免考文化基础考试,只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

  (4)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校在2015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25名。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项目

人数

艺术特长生

舞蹈、声乐、器乐

10

体育特长生

田径、足球(男子)、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跆拳道

15

合计

25

 

  注:每个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2.报考我校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外,还须根据安排提前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特长生报名2月10日前结束,加试3月10日前结束,具体报名条件、加试内容及时间安排1月15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查看。参加我校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的考生需另外缴纳加试费用60元。

  3.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录取。加试通过的考生,可免考文化基础考试,只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且尽量满足第一专业,如同一专业超过3人,按面试成绩确定。加试未通过的考生,正常参加相关考核。

  六、校长推荐生的选拔

  1.学校资质:原则上为江苏省内三星级及以上的普通高中。

  2.推荐对象:江苏省内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具备技能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达到2B2C及以上。

  3.计划安排:不超过自主单招总计划的15%

  4.实施程序:中学申请---我校评审---校长推荐---我校审核公示---面试---预录取---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详见《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照顾分。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科类分别划线(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单独划线录取)。

  2.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英语考试成绩依次排序,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科类录取。只填报普通类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会调剂录取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申请文化基础考试免试且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免考政策录取,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按特长生政策录取。

  (3)校长推荐生的录取:面试通过的考生,原则上按推荐第一专业录取。每专业录取推荐生人数不超过计划的1/3,如超过,按面试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3.加分办法

  (1)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20分。

  (2)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20分。

  (3)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的考生,但考核总分不达线的,经核实,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讨论决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

  (4)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每一个A加20分、一个B加10分,最多加4个。

  (5)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4.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1月5-15日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1月15日前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体育艺术特长生具体报名条件、加试内容。

1月15-20日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niit.edu.cn)。

3月10日前

文化基础考试免考考生名单公示。(相关申请材料须于2月10日前寄至我校)

3月30日

考生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参加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联合测试。

4月20日前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文化测试成绩和取得加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4月22日前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面试和艺术专业加试安排。

4月25-26日

面试和艺术专业加试。

4月28日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面试和艺术专业加试成绩。

4月30日前

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十、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三、本招生简章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邮政编码:210023

  招办咨询电话:400-080-1151,025-85864999,025-85864330,13301584266,13301584799

  传 真:025-85864210

  联 系 人: 张老师、李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nii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niit.edu.cn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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