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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中南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湖南长沙,是一所学科齐全、具有优良办学传统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首批实施“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和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艺生活,2015年中南大学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团员。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15年1月22日—1月30日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点击进入报名系统)。
  
  2.现场报名:2015年1月31日—2月1日在北京市清华大学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二楼(如有变化,届时在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公布)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德智体全面发展,艺术特长突出,文化成绩优良,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备下表对应招生类别的报名条件者方可报名。
 

类别

报名条件

器乐类

考生须有较强的演奏技巧和视奏能力,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报考项目考级达到8级及以上;

2.所报考项目高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奖;

3.具备一年及以上乐团经历;

4.参加所在省(区、市)艺术特长生资格统一测试并合格。

舞蹈类

招收舞种为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考生须接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有较强的动作模仿能力。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舞蹈考级达到8级及以上;

2.高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舞蹈比赛中获奖;

3.具备一年及以上舞蹈团经历;

4.参加所在省(区、市)艺术特长生资格统一测试并合格。

声乐类

只招收美声和民族唱法的考生。考生须有较强的演唱技能,能熟练视唱五线谱和简谱。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声乐考级达到8级及以上;

2.高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声乐比赛中获奖;

3.具备一年及以上合唱团经历;

4.参加所在省(区、市)艺术特长生资格统一测试并合格。

语言类

招收类别为主持、曲艺、话剧。考生须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主持类要求形象气质佳,男生身高不低于17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5cm。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所报考项目高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奖;

2.普通话测试获得一乙及以上证书;

3.具备市级及以上演出经历;

4.参加所在省(区、市)艺术特长生资格统一测试并合格。

 

  三、材料提交
  
  请学生按以下顺序用A4纸装订提交材料,于2015年1月31日—2月1日交至现场报名点,逾期不予接纳。以下材料用于存档,概不退还。
  
  1.《中南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表格,也可现场领取报名表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3.根据报名条件至少提供以下材料一项:①考级证书复印件;②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③团队艺术经历证明原件,由所在中学盖章;④市级及以上演出证明原件,由所在中学盖章;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特长生资格统一测试合格证明复印件;⑥普通话测试证书复印件。
  
  四、选拔程序
  
  1.招生项目、招生计划和合格人数
 

 

招生类别

招生项目

招生计划

合格人数

器乐类

小提琴

≤5

≤10

中提琴

≤2

≤4

大提琴

≤5

≤10

低音提琴

≤3

≤6

长笛(或短笛)

≤3

≤6

双簧管

≤3

≤6

单簧管

≤3

≤6

大 管

≤3

≤6

圆 号

≤3

≤6

小 号

≤3

≤6

长 号

≤3

≤6

大 号

≤2

≤4

萨克斯

≤2

≤4

打击乐

≤3

≤6

钢琴或手风琴

≤2

≤4

二胡

≤2

≤4

琵 琶

≤2

≤4

扬 琴

≤2

≤4

古 筝

≤3

≤6

≤2

≤4

唢 呐

≤2

≤4

舞蹈类

舞 蹈

≤10

≤20

声乐类

民族或美声

≤7

≤14

语言类

曲艺(相声等)

≤3

≤6

主 持

≤3

≤6

话 剧

≤3

≤6

合  计

≤84

≤168

 


  注:未公布项目不招生。
  
  2.资格审查
  
  我校成立由招生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于2015年1月31日—2月1日对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定具有测试资格的学生。
  
  现场资格审查时,学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以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200元/人,领取准考证等相关资料。
  
  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测试资格。
  
  3.专业测试
  
  时间:2015年1月31日—2月1日
  
  地点: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二楼(清华大学东门外,如有变化,届时在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公布)
  
  测试内容:
 

 

类别

测试内容

器乐类

(1)自备曲目两首(由评委选取其中一首或片段演奏,3分钟以内);

(2)视奏一段(民乐使用简谱,其它使用五线谱)。

舞蹈类

(1)自备舞蹈作品两个(由评委选取其中一个或片段表演);

(2)基本功和技巧展示。

声乐类

(1)自备歌曲两首(由评委选取其中一首或片段演唱);

(2)简谱和五线谱视唱(一升一降以内)。

语言类

主持

(1)自备绕口令和朗诵自备作品(要求脱稿,1分钟以内);

(2)自备栏目模拟主持(2分钟以内);

(3)即兴命题主持或评论(3分钟以内);

(4)其它才艺展示。

曲艺

(相声等)

(1)自备曲艺片断表演(3分钟以内);

(2)即兴命题表演(3分钟以内);

(3)其它才艺展示。

话剧

(1)朗诵自备作品(要求脱稿,1分钟以内);

(2)自备短剧(或小品)片段表演(5分钟以内);

(3)即兴命题表演;

(4)其它才艺展示。

 

  (注: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测试作品中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
  
  学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测试,否则不予测试。舞蹈类、语言类考生要求素颜(不得化妆),舞蹈技巧测试时女生着形体服,男生着练功服。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舞弊行为。
  
  4.专业测试合格考生确定方式
  
  (1)根据项目招生计划,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以不超过拟录取考生数的2倍择优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合格考生测试成绩必须排名所在项目的前50%。
  
  (2)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后,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我校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和中学。
  
  (3)公示无异议者将发放中南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五、录取办法
  
  1.根据招生计划,在专业测试合格考生中,按照以下原则择优确定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
  
  (1)对于少数专业测试成绩特别优秀、且专业测试为特级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市、区)报考对应科类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的15%,根据器乐类、声乐类、舞蹈类合格考生数按相应比例分类确定(不含语言类);
  
  (2)其他专业测试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在生源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2.志愿填报
  
  专业测试合格考生,须在高考高水平艺术团志愿栏目中填报中南大学(没有高水平艺术团志愿栏的省(市、区)的考生要求在高考第一批志愿栏目中的第一平行志愿填报中南大学),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
  
  获得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须达到相应要求,按照招生计划,根据其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4.专业确定原则
  
  (1)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填报除医学类、艺术类运动训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之外的其他专业,每名考生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其中经济管理类专业只能填报一个。不同专业测试等级享受相应的专业志愿优惠政策,特级考生原则上满足前两个专业志愿之一,一级考生原则上满足前三个专业志愿之一,二级考生从填报的四个专业志愿中确定一个专业志愿;
  
  (2)每个专业录取高水平艺术团的人数不超过3人;
  
  (3)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六、入学复查及有关事项
  
  1.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全面复查,并组织专业复试,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生源中学或单位以及省级招生部门。
  
  2.我校录取的中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团员,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我校将与拟录取的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艺术团活动的义务和责任。
  
  七、其它事项
  
  1.每位考生网上报名时只能填报一项测试项目,如有多项特长,必须选择填报最具优势的项目,如确有优秀者,可以在现场报名时补报复项;
  
  2.服装、乐器、道具和伴奏光盘等测试所用物品(钢琴除外)考生自备;
  
  3.器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4.声乐类测试时可使用伴奏带或钢琴伴奏(需自带伴奏员);
  
  5.考生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八、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
  
  九、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第二办公楼301室),邮编:410083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专业测试咨询电话:0731-88876338,88876361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信箱:admis@csu.edu.cn
  
  监督电话:0731-88836436,88876771
  
  十、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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