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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原毕节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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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和相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1、录取原则: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按考生普通高考成绩,依据各省规定及投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2、专业安排及退档: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即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在各省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经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调剂到其它生源较好省市录取。

  4、免费师范生项目招生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毕节学院招收免费师范本科生试点的复函》黔教函〔2011〕56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面向贵州省招收173名免费师范生。

  (1)录取批次与程序:安排在普通二本录取批次之前,通过本人申请,毕节市教育局和我校审核、签订协议,择优录取。

  (2)待遇与义务: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和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履行协议到毕节市县以下乡镇从事教育工作六年以上。

  (3)相关要求: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师职业要求;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校、转专业;在校学习期间若达到留、降级条件的取消免费师范生资格;不按协议履行义务的,将按协议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壹万元。

  5、我校与西南大学联合培养30名本科生,采用“1+2+1”培养模式,即第一学年在毕节学院就读,第二、三学年在西南大学就读(按西南大学收费标准执行),第四学年在毕节学院就读,所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注明“毕节学院与西南大学联合培养”,同时盖毕节学院和西南大学公章。

  6、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湖南、江西、广西、江苏、安徽、福建六省(区)考生须取得我校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根据“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7、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根据各省体育类专业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口试,且英语单科成绩达90分以上。

  9、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进行教学。

  10、采矿工程专业只招收男生,安全工程专业招收女生比例控制在计划数的15%以内,其余各专业招收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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