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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学校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
2.层次:本科
3.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4.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见附件一、二。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录取规则:
(1)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英语专业和非通用语专业(方向)兼招相应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导演(影视制片管理、文化经纪方向)考生的数学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韩语节目主持方向)考生的英语成绩,要求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2)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①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以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②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时,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一、二专业志愿,二、三专业志愿之间的志愿级差为2分,三专业志愿之后志愿之间为平行志愿。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3)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对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 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高分的考生。在我院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因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向有关省招办提出书面申请,调整招生计划。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①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从取得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生源所在地省有特殊要求的按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过程中,按专业成绩排队录取的专业,在生源省招生专业计划内,不能录取到学校统一划定的录取名次之内的考生时,将根据实际情况向生源省提出书面申请,调整专业计划,择优录取。
a.以下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摄影(电视摄影、体育摄影方向)、戏剧影视文学、导演、导演(剪辑方向)、导演(影视制片管理、文化经纪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工程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影视制作、网络多媒体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俄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韩语节目主持方向)等11个专业(方向)的录取原则为: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全国前5名的考生,高考总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专业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
b.以下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编辑方向)、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表演、摄影(影视剧摄影、图片摄影方向)、照明艺术(舞台灯光设计、影视照明艺术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美术学(文物鉴定与保护方向)、动画(动画设计与制作、游戏美术与策划方向)等10个专业(方向)的录取原则为:按照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依次按高考总分、英语、语文、综合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总成绩特别优秀,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动画专业录取时,参加中国传媒大学“小白杨奖”和“小白杨入围奖”的获奖选手可适当降低分数录取。
2008年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考生的数学成绩记入高考总成绩。
②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时: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进档考生以高考总分为主要依据(江苏生源将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时,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在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录满,且与所报专业志愿相近的专业。纯理工科类专业不接收所报专业志愿无理工类专业的理科调剂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7.学费标准:
(1)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16500/学年、普通类专业13000元/学年。
(2)退费办法: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关于退(转)学收费规定:民办学校学生在一定期限内退(转)学,应按规定退费。按年度收费的学校,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含三个月)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费的学校,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的,不退学费、住宿费。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或开除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因病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休学期满复读,按随读年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8.学历证书:学生毕业后颁发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9.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6179886、86179887、86179888(传真)
网址:http://www.cucn.edu.cn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
邮政编码:211172
10.其他须知:
(1)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为独立学院,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单独填报南广学院的专业志愿。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与中国传媒大 学的报名和录取工作是分别独立进行的,不填报南广学院的专业志愿,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不予录取。
(2)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3)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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