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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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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号:苏教发广字(2011)第A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11300000181

收费许可证号:32004841100

学校代码::13654

 

一、学校名称: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苏省南京仙林大学城文澜路89

三、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习年限:四年

七、外语语种:英语专业限考英语,其他专业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八、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九、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13000/人·年

2.住宿费:1500/人·年

十、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

十一、招生人数:2500人,具体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向考生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十二、证书类别: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毕业证书;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毕业证书;经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四、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

3.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前三个专业志愿之间设不超过1分的级差,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

4、录取江苏省以外考生时,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5、录取江苏省考生时,考生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1B1C及以上,必测科目必须达到4C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对进档考生安排专业采取对选测科目等级实行加分的录取原则,具体为:物理或历史等级为A+AB+时,考生总分分别加3分、2分、1分;物理或历史等级达到A A+的考生,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AA+时考生总分再加1分。

6.我院认可各省(市)照顾加分政策,在录取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7.新生开学后,在正常教学计划之外,学院将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分别选拔部分学生参加英语和数学培优班学习。

8.对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学科竞赛和比赛二等奖获得者、国家二级运动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优先满足与其特长相关的专业志愿。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仙林大学城文澜路89    邮政编码:210046

咨询电话:(02585786122, 85786088, 85786089

传真:(02585786132

网址:http://zj.njust.edu.cn

信箱:zjzs@mail.njust.edu.cn

 

 

查证网址:www.ec.js.edu.cn.  查证电话:025-83335707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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