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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资助
为了能使每位进入我校学习的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帮困助学工作。现就我校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做全面的介绍,以便让更多考生能进一步了解具体帮困政策和措施。

  我校专门制定了《浙江师范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条例》,确立了‘以勤工助学为主导,贷款为主体,奖、贷、补、减、勤五位一体,联动助学’”的资助指导思想,实行“有困难,先贷款,真正困难且表现好,再减免”的资助办法,形成了“教育与资助并重、管理以服务为先、把教育和引导学生自强自立、奋发进取纳入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特别注重扶贫与“扶志”相结合。

  1、开启绿色通道,做好基础工作。从给学生寄送录取通知书起就开始做好有关帮困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新生报到的第一天就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每年新生报到,我校都有相当数量的贫困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的调查汇总将作为建立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基础材料。

  2、奖。建立和完善奖助学金制度。通过对学习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励,在学生中形成一股优良学风。除国家奖学金(4000元/学年.人)、省政府奖学金(2500元/学年.人)、国家和省政府助学金(均为1500元/学年.人)外,我校还为贫困学生专门设立了励志奖学金(2000元/学年.人)和工行助学金(1000元/学年.人),应该说奖助面是很广的。

  3、贷。助学贷款是我校帮困助学工作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为了切实做好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我校制定了《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助学贷款实施办法》,从制度上首先加以保障。学校和各学院都有专职人员负责助学贷款工作,严格审查贷款资格。为了使助学贷款工作规范有序,学校还经常邀请银行负责助学贷款工作的同志到校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校学生处专门制定《浙江师范大学学生申请助学贷款一般程序》,对全校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详细的指导,确保每一位符合借贷条件的学生成功获得助学贷款。

  4、补。给贫困生发放助学金及临时补助是一项较为灵活的助学方式,可以及时解决贫困生的燃眉之急。学校每年都拨出专款,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或家庭突遇意外的学生发放临时补助。

  5、减。减免学费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措施中最为直接的一种方式。由于减免学费金额相对较高,影响面大。学校根据当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严格审查,做到宁缺毋滥。

  6、勤。以勤工助学的方式帮助贫困生,引导他们走自立、自强之路,是我校帮困助学工作体系的导向。除设立家教服务中心,为了能让更多的贫困学生有机会参加勤工助学,学校每年都要拓展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以满足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需求。学校专门制定了《浙江师范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对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岗位的管理、勤工助学的资金和酬金发放标准加以明确规定。

  7、扶贫与“扶志”相结合。这是我校帮困助学工作体系的主导线,扶贫中的各个环节都体现了这一原则,以此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贫志不穷的精神。对待贫困生问题,学校做到经济资助与精神帮助“双管齐下”,扶贫又扶志。每学期学校都要召开贫困生座谈会。同时,深入学院、公寓了解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消除他们“自卑、消沉、孤僻”的心理,引导贫困生树立信心,走自立、自强之路,帮助他们克服心理上的障碍,圆满完成学业。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基础在于科学、准确地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对贫困生的界定以及评选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发放临时补助、减免学费的方法、程序、金额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把有限的资金发放到最需要帮助的学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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