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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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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安徽宿州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院校全称:宿州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校    址:西校区: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71号;东校区:宿州市东二铺
  
  录取规则:
  
  我院录取总原则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1、网上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办法的,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未实行平行志愿办法的,从高分到低分,首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先根据其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若所报专业均不能满足,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它专业(调剂不跨文理科,艺体类不作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热门专业划定相关专业成绩线。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4、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录取时,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均无加试要求,外语语种原则上要求为英语。
  
  6、艺术类招生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收费项目及标准:
  
  我院学生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省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为:
  
  1、学费:
  
  本科:理工类专业3900元/年·生;文史类专业3500元/年·生;体育教育专业4290元/年·生;音乐学、美术学5000元/年·生,艺术设计7000元/年·生。学费上浮10%的专业:电子信息工程、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新闻学。
  
  专科:理工类专业3500元/年·生;文史类专业3200元/年·生;音乐教育5000元/年·生;广告设计与制作7000元/年·生。
  
  2、住宿费:我院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收费标准为800元/年·生。
  
  3、其他费用:如书籍、生活用品等费用详见“新生入学缴费单”。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宿州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和本科学位证书
  
  奖助措施:
  
  为了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了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一)奖学金:国家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种单项奖等多种奖项。
  
  1、国家奖助学金:国家每年都拨出一定的资金设立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
  
  2、专业奖学金:师范类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50元/月·生。
  
  3、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按班级总人数的25%评选。
  
  4、单项奖学金:包括思想品德优秀奖、科技创新奖、单项竞赛优胜奖、社会实践活动奖和机动奖学金等。
  
  (二)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要指农村信用社)申请的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入学以后,由学校帮助办理的助学贷款。两种类型的贷款最高金额均为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均由国家和学校承担。2007年,我校有850名学生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资格,申请贷款金额约450万元。
  
  (三)勤工助学:学校利用国家财政核拨、校内筹措和社会捐助经费建立勤工助学基金,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全校每月安排3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享受80—100元/月不等的勤工助学报酬。
  
  (四)困难补助:学校每学期拨出一定数额的学生困难补助专款,对于家庭突然变故、因病住院等特殊因素的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给予适当补助,以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五)社会资助:为帮助家庭突遭变故和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争取社会资助。2007-2008学年,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宋庆龄基金会合作,筹措资金约25万元。
  
  咨询电话:0557-3681086
  
  考研及专升本:
  
  1、我院相关院系都办有各专业考研培训班,并定期请专家为学生做考研讲座。2008年我院学生考研达线率为41%,个别系达到52%。
  
  2、我院具有独立招收专升本学生的资格,专业分布广,招生计划充足,历年来专升本考试通过率都位于全省高校前列。
  
  就业工作
  
  我院毕业生就业通过“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同时学院非常重视就业市场和就业基地的建设,已与江苏、浙江、上海、北京、广州、东莞、深圳、福建等地建立了二十多个就业基地,并多次举办大型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积极为毕业生就业搭建就业平台。近年来我院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2004年、2006年、2007年三度被评为 “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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