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查询
专业查询
用户名:
密  码: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www.zucc.edu.cn

免责声明

    江苏招生考试网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公布信息为准!

联系我们

   获知高招动态、信息查询、咨询答疑可微信我们!
微信联系我们
江苏招考网官方QQ:153290717
志愿填报指导QQ群:323915354
考生家长交流QQ群:211760756
普通考生交流QQ群:111956899
高考艺术生QQ群:323920880
高考体育生QQ群:323921665
注册入学交流QQ群:323919144
合作申请交流QQ群:282941526
信息发布/ 广告投放联系
电话:025-86982208(兼传真)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 学院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4. 学院外语公共课为英语(英语专业除外)。

  5. 根据培养要求对部分专业设定英语、数学单科合格线。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原则上不低于100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不低于90分;数学单科成绩要求:统计学专业原则上不低于90分。

  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6. 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男生。

  7. 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不招收未填报该专业志愿考生。

  8. 根据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计划数120%以内的比例确定学院调档线。

  9.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分为1分,自第二个专业志愿之后无级差,按分数优先录取。

  10. 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对加分考生,在专业录取过程中,按原始分计算。

  11.学院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网站介绍 | 诚聘英才 | 广告招商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江苏省通管局 | 阳光绿色网络工程 | 江苏网站联盟 | 前程网

Copyright 1999-2014 江苏招生考试网 版权所有 江苏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江苏省招生考试门户网站

[网站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82] [网站备案号:苏ICP备10210207号] 网站律师:北京康达(南京)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信息化协会会员 江苏省互联网协会会员 江苏教育电视台 《支点》特别节目唯一指定合作网站 中国江苏网唯一指定教育合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