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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警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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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江苏警官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江苏警官学院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主校区位于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另有安德门和龙潭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006亩,校舍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现有痕迹检验、法化学、刑事侦查等8个综合性实验室。建有警体馆、射击馆、泅渡馆、技战术训练模拟街区、标准运动场等训练场馆。图书馆纸质藏书68万册,电子图书55万册,中外文期刊1130种,开发建设公安特色数据库8个,在江苏公安网建立了数字图书馆。建有国内第一个指纹主题博物馆——南京中华指纹博物馆和国内唯一的民国警察史博物馆。

  经过多年发展,学院形成了以法学为主,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公安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并于2013年5月起与南京师范大学联办研究生教育。现设有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刑事科学技术系、计算机信息与网络安全系、法律系、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基础课教研部、研究生教育部10个教学系(部)。设置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侦查学、警务指挥与战术、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法学、行政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23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方向)。同时开设法学、刑事侦查、安全保卫等5个成人教育本、专科专业。学院常年承担全省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所队长轮训任务。目前全日制在校生近6000人,成人学历教育在籍生4500人,年培训在职民警4900人次。1978年复校以来,学院为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和保卫部门培养输送了4万余名毕业生。近年来,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按照国家、江苏省相关政策规定,通过参加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考录,进入全省公安机关工作。目前,毕业生占全省公安民警总数的40%以上,其中,80%以上成为全省公安机关各个警种和基层所队的领导或业务骨干,学院已成为江苏公安公安队伍警力来源的主渠道、在职民警培训的主阵地、警务理论与实战研究的主力军。

  学院现有教职工642人,其中专任教师370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17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17人,省“333工程”培养对象15人次,高校“青蓝工程”培养人选36人次,省和公安部教学名师3人,47名教师获得刑事技术鉴定资格。学院聘请20多位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从公安机关聘请50名兼职教官。通过“公安局长大讲坛”等平台,经常邀请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专家来校讲学。在全省公安司法机关和法律中介机构挂牌建立了60个实习、教研基地。

  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取得新成效。现有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项目1个、省重点建设学科2个、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省高校特色(品牌)专业6个、省重点专业(类)2个、“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2部、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省或公安部精品课程12门、省高校精品教材(含立项建设)12部、省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5个、省级实践教育中心1个、省或公安部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5项。

  科研服务公安实战迈上新台阶。学院设有江苏现代警务研究中心、公安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公安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警察文化研究中心、民国警察史文献中心等研究机构。省科技厅批准我院成立了公共安全应急管控与指挥工程技术中心,学院在全省公安机关建立了41个科研基地和科研工作站,并在苏州设立创意警务研究室,与南京市公安局合作建立警务信息化应用研发实训中心,取得了一大批具有应用推广价值的重要成果。

  对外交流不断拓展。近年来,有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德国、韩国、香港、台湾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警察代表团来访,多位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学院被公安部确定为引进国外人才项目执行单位、中欧警务培训项目执行单位、科技信息化局培训基地,承办了多期中欧警务培训班和“国际警务联络交流”、“中欧IP KEY项目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培训”等多个引智项目,有效提升了学院在国际警察教育培训领域的影响力。

  学院坚持服务公安事业的办学宗旨,围绕培养忠诚、勇敢、智慧、奉献、廉洁的人民警察根本任务,坚持“政治建警”原则和“从严治警、从严治校”方针,坚持教学、科研与公安司法实践相结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公安教育特色,努力培养公安机关、用人单位满意人才,形成了“政治坚定、学习勤奋、作风踏实、警纪严明”校风和“无私奉献”校训,毕业生中涌现出一大批英雄模范。近年来,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参加上海世博会、深圳世界大运会、南京青奥会、国家公祭仪式等重大安保活动,以优异表现受到社会广泛赞誉和部省记功嘉奖。

  二、招生计划

  2015年计划招录全日制本科学生1500人。其中,公安类专业1250人,面向江苏省招生;非公安类专业250人,面向全国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公布。

  三、招生条件

  要求考生为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思想政治品德和综合素质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的有关规定,适应学院教学要求。

  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条件

  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考生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志愿并适合于从事公安工作。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吸毒史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二)身体条件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结合毕业生就业入警相关要求,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考生还应符合下列标准(合格标准均含标准本数):

  1.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2.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形匀称,动作协调,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为过于消瘦,标准体重[公斤]=身高[厘米]-110);

  3.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8(含文、理科),无色盲、色弱;

  4.两耳无重听;

  5.无口吃;

  6.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胎记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的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血管瘤、白癜风等,身体其他部位无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等;

  7.身体无明显缺陷(如鸡胸、驼背、腋臭、严重静脉曲张、步态明显异常、“X”型或“O”型腿、重度平跖足即平脚板、纹身、少白头、嗅觉不灵敏等),无各种残疾、畸形;

  8.本人或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9.无传染病,肝功能正常;

  10.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人民警察职位的特殊标准;

  11.无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弄虚作假经复查核实的或入学后三个月内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面试、体能条件

  1.面试。面试主要从考生的外貌、体型、报考动机等方面,考察考生的身体平衡和协调性、反应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等,应符合所报考专业的要求。

  2.体能。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均含标准本数)。体测项目包括跑步和立定跳远两项,合格标准为:男生1000米跑4分05秒以内,立定跳远2.2米以上;女生800米跑4分以内,立定跳远1.5米以上。

  四、面试、体测、体检与政审安排

  报考我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和学院组织的面试、体测、体检(以下简称面试)并接受政审,面试和政审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后,方可具备被录取资格。

  (一)面试工作于6月下旬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学院浦口校区进行,面试日程安排、面试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学院确定并通过各级招办和媒体公告,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

  (二)面试实行单项淘汰,考生在测试过程中如有一项不合格,视为面试整体不合格。

  (三)考生的政审工作,在录取考生之前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

  五、录取规则

  (一)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依据选科,满足等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投档辅助分排序;投档辅助分相同时,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调档比例不超过120%,各专业不另设专业分数线。

  (四)公安类专业在提前本科批次录取,限江苏省籍考生。非公安类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

  (五)对江苏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4C1合格。部分专业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有特定要求。

  (六)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

  (七)公安类专业招收女生不超过计划人数的15%。

  (八)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执行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政策规定。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公安专业6000元/生.年;非公安专业5200元/生.年,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作为工科专业,按5800元/生.年标准收费。

  (二)住宿费: 1200元/生.年(6人间)。

  七、学生资助

  学院为学生设立各级各类奖、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八、毕业、就业

  学院对修满规定的课程、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按照国家、江苏省相关政策规定和当年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考录计划,通过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考录,录用为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

  非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政策就业。

  九、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 025-52888910

  招生办电子信箱:zsb@jspi.cn

  学院网址:www.jspi.cn

  招生信息网网址: part.jspi.cn/zsxx

  纪检监察室电话:025-52880339

  纪检监察室电子信箱:jw@jspi.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

  邮政编码:210031

  欢迎有志于公安政法保卫事业,乐于奉献、勇于吃苦、严于律己、勤于学习的考生报考江苏警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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