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查询
专业查询
用户名:
密  码:
南京林业大学
zs.njfu.edu.cn

免责声明

    江苏招生考试网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公布信息为准!

联系我们

   获知高招动态、信息查询、咨询答疑可微信我们!
微信联系我们
江苏招考网官方QQ:153290717
志愿填报指导QQ群:323915354
考生家长交流QQ群:211760756
普通考生交流QQ群:111956899
高考艺术生QQ群:323920880
高考体育生QQ群:323921665
注册入学交流QQ群:323919144
合作申请交流QQ群:282941526
信息发布/ 广告投放联系
电话:025-86982208(兼传真)

招生章程

南京林业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江苏)

第一部分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南京林业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159号

     学校概况:

     南京林业大学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并以地方管理为主,以生态环境建设和生物资源培育、保护与开发利用为特色,理、工、农、文、管、经、哲、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教学型大学。学校创立至今已有百年历史,现设有16个院部和1个公有民办二级学院—南方学院。拥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0个博士点及授权领域、49个硕士点和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整体授予权和副教授、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现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一级学科,6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二级学科、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学校现设有53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各类在校学生25000多人,其中博士与硕士研究生、外国留学生3000余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1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外聘院士6名,博士生导师117名;具有正高职称144人,副高职称342人。

第二部分  录取规则

     一、我校坚持以高考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二、普通类本一与本二批次考生,要求特征分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选测科目符合要求且达到2B,必测科目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以上,学校按照不超过计划数的110%调阅考生档案。

     三、普通类本一与本二批次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同分情况下看等级)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如其第一志愿专业未满额,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如已满额,则看其下一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

     四、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参加江苏省艺术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成绩特征分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必测科目达到4C以上,学校按照不超过计划数的110%调阅考生档案,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为:专业总分+文化总分+加分。

     五、我校执行江苏省照顾加分政策,进档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六、艺术特长生的录取工作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

     七、英语专业只招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八、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九、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部分  选择性招生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录取原则

     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

     2、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任一门单科成绩超过140分的考生。

     3、选择录取本校相关学科带头人和为本校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人士的子女。

     二、录取办法

     选择性招生录取的名单由学校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报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审批。

第四部分  其他

     1、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我校网站以及生源所在省(区、市)招办。

     2、学费收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46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年,林学专业2500元/生年。

     3、住宿费收费标准:800-1200元/生年。

     4、奖助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

     ⑴、奖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江苏省政府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以及各类名人奖助学金、企业奖助学金共50多项,获奖面达50%以上,最高单项奖10000元/人。

     ⑵、国家助学贷款: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可凭个人信用通过学校向指定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⑶、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助学基金,每年筹资800多万元,用于支付特困生勤工助学的劳务报酬,参加勤工助学的特困生每月可获得200-300元劳务费。

     5、毕业证书颁发: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完成学业,由南京林业大学颁发毕业证书。

     6、本章程由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7、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59号(210037)

     咨询电话:025-85427320

     电子邮件:zsb@njfu.edu.cn

     网址:http://www.njfu.edu.cn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网站介绍 | 诚聘英才 | 广告招商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江苏省通管局 | 阳光绿色网络工程 | 江苏网站联盟 | 前程网

Copyright 1999-2014 江苏招生考试网 版权所有 江苏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江苏省招生考试门户网站

[网站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82] [网站备案号:苏ICP备10210207号] 网站律师:北京康达(南京)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信息化协会会员 江苏省互联网协会会员 江苏教育电视台 《支点》特别节目唯一指定合作网站 中国江苏网唯一指定教育合作网站